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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曾經遺忘在紐約

文:張恭銘

我總覺得,紐約不是一座城市,而是一場預謀已久的、盛大的遺忘。

你以為你是來這裡尋找什麼的——尋找某個在舊照片裡見過的街角,尋找某個作家在書裡寫過的、帶著鐵鏽味的風,尋找某個爵士樂手在凌晨三點吹奏出的、那一縷即將消散的魂。可當你真正踏足這片被哈德遜河與東河環抱的島嶼,你會發現,你不是在尋找,你是在被這城市一寸一寸地、溫柔而霸道地,吞沒。然後,在你毫無防備的某個瞬間,它把你最柔軟的一部分,悄悄取走,抵押給那些高聳入雲的鋼鐵與玻璃。

我是從甘迺迪機場出來的。車子駛上高速公路,曼哈頓的天際線像一排沉默的墓碑,又像一群向天空祈禱的巨人,突兀地刺破薄暮。那時刻,夕陽正巧落在克萊斯勒大廈那銀色的尖頂上,像一枚被遺忘的、仍在燃燒的煙蒂。我知道,有些東西,從那一刻起就不一樣了。

我住在下東城一間老舊的公寓,電梯是那種需要手動拉上鐵柵門的古董,咣當咣當地響,像是從菲茨傑拉德筆下某個爵士時代的派對現場,直接開到了現在。樓下的街道終日彌漫著一種混合的氣味:烤熱狗攤上的洋蔥與芥末,下水道的鐵鏽,以及從某間地下酒吧裡飄出來的、陳年的威士忌酸味。這裡曾是移民的第一站,愛爾蘭人、意大利人、猶太人、中國人……他們帶著各自身上的塵土與夢想,在這裡交匯、碰撞,然後又各自散去,像東河的水,百川入海,卻再也找不到自己的來路。

我喜歡在清晨散步。穿過華盛頓廣場公園,那座仿凱旋門的大理石拱門在晨光裡泛著冷冷的白。據說,這裡曾是絞刑場和公墓,埋著數以萬計的無名屍骨。如今,年輕的學生們在草地上看書、彈吉他,街頭藝人在噴泉邊吹奏薩克斯風,誰也不會去想,自己腳下三英尺的地方,正沉睡著另一個紐約。一個屬於天花、黃熱病和無名者的紐約。這座城市最迷人的地方,就在於它不忌諱談論死亡,卻又熱烈地生活在死亡之上,像一朵開在廢墟裡的花。

走過格林威治村,那些蜿蜒的、不合邏輯的街道,像老人的掌紋,每一道都藏著秘密。這裡曾是波西米亞的聖地,艾倫·金斯堡在這裡朗讀《嚎叫》,鮑勃·迪倫在煤氣燈咖啡館裡唱著《隨風飄蕩》,傑克遜·波洛克在閣樓上對著畫布揮灑他的瘋狂。他們都在這裡,把自己的靈魂抵押給了這座城市,然後帶著一身傷痕與不朽,離去。我想起迪倫·托馬斯,那個嗜酒的威爾士詩人,他也是在這裡,在切爾西旅館的房間裡,喝下了他的最後一口酒,然後再也沒有醒來。切爾西旅館,那棟紅磚的建築,像一個巨大的、沉默的見證者,看過太多的天才與瘋子,看過太多的狂歡與絕望。它不說話,只是靜靜地站在西二十三街,任憑風雨剝蝕它的外牆,任憑傳說在它的走廊裡遊蕩。

我走過切爾西旅館,駐足了一會。鐵門緊閉,據說早已停業翻修。可我彷彿還能聽見,從那些緊閉的窗戶後面,隱約傳來打字機的嗒嗒聲,或是某個朋克樂隊排練時走調的和弦。阿瑟·米勒在這裡住過,寫下了《推銷員之死》;倫納德·科恩在電梯裡遇見過詹尼斯·喬普林,然後寫下了那首著名的《切爾西旅館第一二號》。這城市就是這樣,它用它的牆壁,吸附了太多人的聲音與氣味,以至於你路過時,總覺得能聽到些什麼。那些聲音不屬於你,可它們會鑽進你的耳朵,在你的記憶裡生根。

午後,我喜歡去中央公園。那是紐約的肺,也是紐約的謊言。在一片人工修整的、近乎虛偽的田園風光裡,隱藏著這座城市最深沉的孤獨。你可以坐在長椅上,看著馬車載著遊客,嗒嗒地走過那些彎曲的小徑。馬兒的脖子上掛著鈴鐺,聲音清脆,像是從另一個世紀穿越而來。可就在公園的灌木叢深處,傳說潛伏著郊狼,甚至是某種從動物園逃逸的、不為人知的猛獸。這是一片被摩天大樓包圍的綠洲,它溫柔地接納你,卻也時刻提醒你,你正身處一個巨大的矛盾之中。

我沿著湖邊走,經過草莓園。那片小小的、安靜的區域,地上鋪滿了馬賽克,中央鑲嵌著“IMAGINE”這個詞。那是為了紀念約翰·列儂。每天,都有來自世界各地的樂迷,在這裡放下鮮花、蠟燭,或是彈著吉他,唱著披頭士的老歌。列儂就住在公園對面的達科塔大廈,然後在198012月的那個夜晚,在這裡的門前,被子彈擊中。他的血染紅了人行道,他的靈魂卻從此長駐於此,成為這座城市傳奇的一部分。我站在那裡,看著一個女孩低頭輕輕擦拭那塊馬賽克,她的動作輕柔得像是怕驚擾了什麼。那一刻,我感到一種難以言喻的悲傷,不是為了列儂,而是為了這座城市裡,那些轉瞬即逝又永恆存在的生命。他們來過,愛過,歌唱過,然後離開,只留下一個名字,一個音符,一塊被千萬人踩踏過的、鑲嵌在地上的祈禱。

傍晚時分,我常常去布魯克林大橋。從市政廳那端走上橋,木棧道在你的腳下發出輕微的呻吟,像是橋在對你訴說它一百多年來的疲憊。風從東河上吹來,帶著一種鹹澀的、工業的氣味。你回頭看,曼哈頓下城的輪廓在暮色裡變得模糊,那些燈火一盞一盞地亮起來,像有人在天際線上撒了一把碎鑽。橋上的鐵索像一張巨大的豎琴,風在它們之間呼嘯,奏出一首無人能解的、關於時間的歌謠。

橋上總是人來人往。跑步的人,騎車的人,牽著手的戀人,步履蹣跚的老人。據說,布魯克林大橋剛建成時,紐約人都不敢走上去,怕這座鋼鐵的巨獸會突然坍塌。於是,為了證明它的堅固,市政府讓人趕著一群大象,浩浩蕩蕩地走過了橋。那該是怎樣一幅景象啊——巨大的、笨拙的動物,踩在纖細的鋼索與木板之上,下面是滾滾的河水。那是屬於十九世紀的、帶著一點荒誕與勇氣的浪漫。而如今,我們這些後來者,走在同樣的橋上,心裡想的卻全然是另一回事。我們不再懷疑橋的堅固,我們只是懷疑,自己是否也能像那些大象一樣,笨拙而勇敢地,跨過生活裡的一道道深淵。

有一天夜裡,我去了西村一間名叫白馬的酒吧。那是作家們鍾愛的地方。據說,威爾士詩人迪倫·托馬斯就是在這裡,狂飲了十八杯威士忌之後,搖搖晃晃地回到切爾西旅館,然後再也沒有醒來。我坐在吧台前,點了一杯波本。酒吧裡光線昏暗,木質的吧台被歲月打磨得油光發亮。牆上掛滿了老照片,那些模糊的面孔,像是從另一個世界窺視著你。我慢慢啜飲著,試圖想像托馬斯在這裡的樣子。他是不是就坐在我這個位置,對著滿屋子的煙霧與笑聲,高聲朗誦著他的詩句?他是不是也在某個瞬間,感到一種徹骨的孤獨,於是想用酒精去填滿它,卻發現那是一個無底洞?

酒精在胃裡燃燒,像一根溫柔的針。我走出酒吧,夜風一吹,酒意有些上頭。街道上空蕩蕩的,只有幾個路燈在忠實地守夜。我沿著格林威治街慢慢地走,經過那些古老的聯邦式建築,它們的窗戶黑洞洞的,像一雙雙閉上的眼睛。走到布利克街和鮑厄里街的交匯處,我停下了。這裡曾是紐約最臭名昭著的地方,鮑厄里區,窮人、醉漢與罪犯的天堂。據說,這裡曾有一棵絞刑樹,英國殖民時期,無數人在這棵樹上被處以絞刑。他們的屍體被懸掛示眾,直到腐爛。如今,那棵樹早已不復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間燈火通明的餐廳。可如果你在深夜路過,閉上眼睛,也許仍能聞到一絲若有若無的、鐵與血混合的氣味。那是這座城市最古老、最黑暗的記憶,被深深地刻在了土地的紋理裡,任憑多少雨水與時光,都無法沖刷乾淨。

我繼續走,走過那條著名的、用鵝卵石鋪成的街道。月光照在石頭上,泛著一層冷冷的、濕潤的光。我想起安迪·沃霍爾的工廠,那個銀色的、充滿了迷幻與頹廢的空間。想起帕蒂·史密斯,那個瘦削的、像個男孩一樣的女孩,如何在這裡從詩歌走向搖滾,從自我走向傳奇。想起讓米歇爾·巴斯奎特,那個塗鴉出身的黑人藝術家,如何在這裡崛起又隕落,像一顆過早燃燒殆盡的彗星。他們都是這座城市的孩子,被它的乳汁餵養,也飲下了它的毒。他們在紐約的懷抱裡,找到了自己的聲音,也找到了自己的墳墓。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什麼。紐約不是一個地理名詞,它是一種狀態,一種疾病,一種毒品。它用它的宏偉與骯髒,繁華與破敗,希望與絕望,編織成一張巨大的網,讓每一個踏足其中的人,都無處可逃。它給了你做夢的權利,卻也在夢醒時分,向你索取高昂的代價。

我的朋友住在布魯克林的威廉斯堡,一個由舊工廠改造的閣樓裡。從他的窗戶望出去,可以看見東河對岸曼哈頓的天際線。白天,那是一片鋼鐵與玻璃的森林,冷硬而疏離;夜晚,那是一片流動的星河,璀璨得令人心碎。威廉斯堡是年輕人的天下,這裡充斥著獨立書店、黑膠唱片行、有機咖啡館和各種稀奇古怪的畫廊。它曾是工業的廢墟,如今卻成了波西米亞的新巢。這座城市總是在不斷地自我吞噬,又不斷地自我重生。舊的去了,新的來了,像河裡的浪,一波接著一波,永不停歇。

有一個週末,我們去了康尼島。那是布魯克林最南端的一個半島,面對著浩瀚的大西洋。遊樂園裡,那座建於上世紀二十年代的木質過山車旋風,仍舊發出震耳欲聾的轟鳴聲。它像一個年邁的巨人,劇烈地喘息著,卻依然不肯倒下。沙灘上人不多,海鷗在低空盤旋,叫聲淒厲。我們買了熱狗和炸薯條,坐在長椅上,看著遠方海天一線。這裡曾是紐約人的夏日天堂,擠滿了前來消暑的人群。可如今,它更多地像一個被遺忘的角落,帶著一種懷舊的、略帶傷感的氛圍。據說,在康尼島的海裡,偶爾會有人目擊到美人魚的蹤影,那是這個世界上最古老、也最荒誕的都市傳說之一。可我坐在那裡,看著那灰藍色的海水,心裡竟然隱隱地希望,那是真的。希望在那片浩瀚的、未知的深處,真的存在著某種我們無法理解的美麗與神秘。

離開紐約的前一天晚上,我又一次走上了布魯克林大橋。夜已深,橋上的遊人稀少。風更大了,吹得我的外套獵獵作響。我走到橋中央,停下來,扶著欄杆,望向曼哈頓。那密密麻麻的燈火,像是無數個正在燃燒的願望。哈德遜河在腳下靜靜地流淌,水面上倒映著燈光,碎成一河的金屑。自由女神像在遠方,舉著她永不熄滅的火炬,像一個遙不可及的夢。

我閉上眼睛,試圖把這一切都刻進記憶裡。這座城市的喧囂與孤獨,光輝與陰影,生命與死亡,一切都交織在一起,像一首宏大而雜亂的交響樂。我知道,明天我就要離開,回到屬於我自己的、平靜而單調的生活裡去。可我也知道,有些東西,我已經帶不走了。

我的心,有一小塊,已經遺失在這裡。也許是遺失在某個清晨的華盛頓廣場,也許是遺失在某個深夜的西村街頭,也許是遺失在那家叫白馬的酒吧裡,和那杯琥珀色的波本酒一起,慢慢地,蒸發了。又或許,它一直都留在那座橋上,留在那一片由鋼索、木板與風編織成的、關於時間的歌謠裡。

紐約帶走了一切,卻也什麼都沒給。它只是讓我明白,有些地方,你一旦去過,就再也回不去了。因為你心裡的一部分,已經永遠地,留在了那裡。像一個未完成的夢,一首寫了一半的詩,一個永遠也無法兌現的、關於遠方的承諾。

而我,帶著殘缺的自我,繼續上路。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有一天會再回去,去尋找那顆遺失的心。但我知道,即使我回去了,我也永遠無法真正找到它。因為紐約太大了,而我的心,太小了。它融進了那無盡的風景裡,成為了這座城市永恆的一部分。也許在某個不經意的瞬間,它會化作一陣風,吹過布魯克林大橋;化作一滴水,匯入東河;化作一聲嘆息,迴盪在切爾西旅館的走廊裡。

而我,終於明白,有些心,是註定要被遺忘的。遺忘在一個叫紐約的地方。

像一個句號,落在了一本永遠讀不完的書的最後一頁。

而書的名字,叫做,我的,心,曾經,遺忘,在,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