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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眼中的范冰冰

文:張恭銘 &宋甜兒

六年前的那個秋天,她像是從人間蒸發了一樣。

那時候全中國的人都在找她。有人說她逃去了美國,有人說她被關在某個秘密的地方,甚至有人說她已經不在了。整整四個多月,她的名字像一片落葉,在風裡翻來覆去,卻始終沒有著落。

我們都以為,這個女人完了。

那一年她三十六歲。三十六歲的范冰冰,是坎城紅毯上最亮的一張東方面孔,是《時代》雜誌封面上的「全球最美面孔」,是法國總統親手頒發騎士勳章的對象。她單部戲的片酬三千萬起跳,比章子怡、周迅、李冰冰都高。她去坎城,西方媒體不認識她,卻必須追著她拍,因為她是唯一一個能讓整個中國時尚圈集體出動的女演員。

多麼高啊,高得像是永遠不會墜落。

然後崔永元出現了。那個六十六歲的退休主持人,跟范冰冰本來毫無瓜葛。他恨的是馮小剛,是劉震雲,是十五年前那部叫《手機》的電影裡,那個把他影射成出軌主持人的角色。他憋了十五年,終於在《手機2》開拍的第二天,甩出了一張合同的照片。

「四天一千萬。」合同上寫著。還有一份補充合同:「四天五千萬。」崔永元配了八個字:「一個真敢寫,一個真敢領。」

火,就這樣燒到了范冰冰身上。

四個月後,新華社的通報在國慶假期第三天炸響:追繳稅款二點五五億,滯納金零點三三億,罰款五點九六億,合計八點八三億人民幣。

那時候網路上流傳著一個算法:你年薪二十萬,從三皇五帝開始工作到今天,四千五百年不吃不喝,都攢不到八點八三億。

我們都以為,這是最終的判決書。

可是我們都錯了。

有一個細節,幾乎沒有人在意。就在新華社發通報的同一年,她悄悄地註冊了一家公司。名字很普通,叫做「Fan Beauty Diary」。

很多人說,范冰冰做生意是被逼的。演藝圈封殺她,她走投無路,才去賣面膜。可是如果你仔細看,會發現這個女人早在二十八歲那年就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把演員經紀、宣發、版權全部抓在自己手裡。她從來就不只是一個演員,她是一個商業IP的經營者。那場災難,只是把她的副業,變成了主業。

她做的第一件事,是打爆品。二〇一九年,她把所有的資源砸向一款面膜,一百三十八元一盒,一片將近二十八塊,比同行貴了一倍。所有人都在等著看笑話,結果第一個月賣出了一百二十萬片。小紅書上,她的名字重新開始閃爍。

可是她不滿足。二〇二四年,她把總部搬到了新加坡。在那裡,她不是那個偷稅被罰八點八三億的范冰冰,她是《時代》封面上的國際巨星。首場直播開播十秒鐘,面霜全部售罄。東南亞的三大電商平台,半年之內全部鋪滿了她的產品。

二〇二四年,Fan Beauty的全年營收達到了十四點五億。

我們眼中的范冰冰,是一個犯了錯的女人。她偷了稅,她付出了代價,她被這個時代狠狠地按了下去。可是她沒有消失。她繞開了整個舞台,自己造了一個新的世界。她不再回到坎城的紅毯上,可是她的面膜,賣到了馬六甲、曼谷、新加坡的每一個角落。

八點八三億,國家收走了。可是她用六年的時間,從一片面膜開始,重新長出了一個十四點五億的商業帝國。那些罵過她的人,後來用著她的產品;那些以為她再也爬不起來的人,後來在直播間裡刷到了她的笑容。

我們總以為,一個人跌倒了,就應該安安靜靜地退出。可是范冰冰沒有。她讓我們看到,一個女人可以被拿走一切,卻拿不走她把自己重新撿起來的能力。

六年前的那個秋天,她像是從人間蒸發了一樣。我們都以為故事到此為止。可是後來我們才發現,那根本就不是結局。

那只是另一段故事的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