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恭銘
二〇二五年的夏天,台北熱得像一個蒸籠。我躲進捷運站的冷氣裡,看著列車一班一班地過去,忽然想起了一個人。他叫Ethan,是我在洛杉磯認識的。
那是去年的事了。那時我被公司派到美國出差三個月,一個人拖著行李箱,降落在LAX機場。加州的陽光燦爛得不像話,天空藍得沒有一絲雲。我站在租車公司的櫃檯前,用蹩腳的英文比手畫腳,他就是在那時候出現的。
「需要幫忙嗎?」他問。聲音很清亮,像加州早晨的陽光。
Ethan有一雙藍灰色的眼睛,像太平洋靠近沙灘時的那種顏色,淺淺的,帶著一點綠。他的笑容很大,露出一排整齊的牙齒,好像世界上沒有什麼事情值得皺眉。
那是美國人的愛情,我後來才知道,從第一秒開始,就是這麼直接的。
美國人談戀愛,跟澳門人完全不一樣。這是Ethan教會我的第一件事。
澳門人的愛情,像廣東人煲湯,要慢慢燉,慢慢熬,火不能大,時間不能短。美國人的愛情,像加州的野火,一點就著,燒得又快又猛,來不及思考就已經蔓延開來。
Ethan約我出去,是在認識的第三天。他說:「I like you. Let’s go out.」就這麼簡單,沒有試探,沒有曖昧,沒有「你猜猜看我的心意」。我當時愣住了,因為在我的經驗裡,男生說「喜歡你」是一件很慎重的事,要經過很長時間的相處,要等到一個特別的時刻,才能小心翼翼地說出口。
可是在美國,喜歡就是喜歡,就要說出來。這不是輕浮,而是一種真誠。Ethan後來告訴我,美國人覺得,如果你喜歡一個人,你不說,對方怎麼會知道?機會是留給勇敢的人的。所以美國人談戀愛,節奏很快,約會幾次就可以確定關係,確定關係以後就可以見朋友、見家人,一切都很有效率,像一條流水線。
「你不覺得這樣太草率了嗎?」我問他。
他歪著頭看我,藍灰色的眼睛在陽光下閃閃發光:「為什麼會草率?喜歡一個人,想跟她在一起,這不是很自然的事嗎?」
我忽然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因為在我的文化裡,愛情需要觀察,需要考驗,需要時間來證明。可是在美國,愛情需要的是感覺,是化學反應,是此時此刻的心動。
Ethan帶我去見他的朋友。那是一群在洛杉磯長大的年輕人,有白人、黑人、亞裔、拉丁裔,大家聚在一個屋頂酒吧,喝著精釀啤酒,聊著股票和好萊塢電影。Ethan摟著我的肩膀,很大方地介紹:「This is my girlfriend.」
Girlfriend。這個詞讓我心裡一驚。我們才認識兩個星期,我就成了他的女朋友?在我的世界裡,男女朋友是一種很嚴肅的關係,代表了承諾、責任,還有對未來的規劃。可是在Ethan的世界裡,girlfriend只代表「我現在喜歡你,想跟你在一起」。至於以後,以後再說。
「美國人談戀愛,活在當下。」Ethan這樣解釋,「我們不會一談戀愛就想著結婚,那太遙遠了。我們先享受現在,看看兩個人合不合適,如果不合適,就分開。如果合適,再考慮未來。」
「可是這樣不會很沒安全感嗎?」我問。
他認真地看著我:「安全感不是來自於承諾,而是來自於我每天選擇跟你在一起。我每天起床,都可以選擇離開,可是我沒有。這難道不是比任何承諾都更有力量嗎?」
我聽著,心裡某個地方被觸動了。也許他說得對,愛情不是一張合約,而是一種選擇。每一天都選擇你,比任何誓言都更真實。
可是美國人的愛情,也有讓我無法適應的地方。他們太獨立了,獨立到讓我覺得自己不被需要。
在澳門的時候,阿俊會幫我提東西,會在過馬路的時候拉住我,會記得我喜歡吃什麼不喜歡吃什麼。可是Ethan不會。他會問我「你要喝什麼」,然後讓我自己去吧台點。他會在餐廳門口,自顧自地走進去,不會特別為我拉開門。他會跟我AA制,連一杯咖啡都算得清清楚楚。
我曾經為此感到委屈。在我的文化裡,男生應該要照顧女生,這是紳士風度,也是愛情的表現。可是Ethan不明白。他說:「你是成年人,你可以照顧自己。我尊重你,所以我不會把你當成需要被照顧的小孩。」
「可是女生都希望被照顧啊。」我說。
他搖搖頭:「那是你們亞洲的想法。在美國,男女是平等的。我愛你,不是因為你需要我照顧,而是因為你是一個獨立、完整的人。我們在一起,是兩個獨立的人在分享彼此的生活,不是一個人依附另一個人。」
我花了很長時間才理解他的意思。在美國的愛情文化裡,愛不是犧牲,不是依附,而是兩個完整的個體,在彼此尊重的前提下,共同經營一段關係。他們重視個人空間,重視朋友,重視工作,愛情只是生活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Ethan週末常常要跟朋友去爬山、衝浪、看球賽。他會邀請我一起去,但如果我不想去,他也無所謂,會自己開心地出門,然後在晚上給我發一張夕陽的照片,說「Wish you were here」。
一開始我很不習慣。在澳門的時候,阿俊幾乎把所有空閒時間都用來陪我。他的生活裡,除了工作,就只有我。可是Ethan的生活裡,有很多很多東西,我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你不會覺得孤單嗎?」我問他。
他笑了:「孤單?為什麼會孤單?我有很多朋友,有很多事情做。愛情不是用來填補孤單的,愛情是用來分享快樂的。如果我自己都不快樂,我怎麼給你快樂?」
那一刻,我忽然覺得自己很狹隘。也許我一直以來對愛情的理解,都太單一了。我以為愛情就是兩個人黏在一起,把所有時間都給對方,把對方當成生活的全部。可是Ethan讓我看到,愛情可以有另一種樣子,一種更自由、更輕鬆、更健康的樣子。
然而,自由的反面,就是距離。美國人的愛情,再怎麼熱烈,始終保持著某種距離感。那種距離不是不愛,而是一種文化使然。他們愛你,但不會把你當成生活的唯一。他們承諾,但不會用承諾綁住彼此。他們說「I love you」,說得真摯而頻繁,但那只代表當下,不代表永遠。
有一次,我們開車去大峽谷。路上經過一片荒涼的沙漠,夕陽把天空染成一片橘紅。Ethan把車停在路邊,從後車廂拿出兩把折疊椅,我們就坐在那裡,看著太陽一點一點沉下去。
「你知道嗎?」他突然開口,「我交過五個女朋友。每一段感情,我都真心愛過。可是最後,我們都分開了。」
「為什麼?」
「因為我們都變了。不是變心,是成長了。我們去了不同的方向,想要不同的生活。繼續在一起,只會讓彼此痛苦。所以我們選擇放手。」
「你不覺得可惜嗎?」
他搖搖頭:「不可惜。每一段感情都是一堂課,教會我一些東西。如果沒有她們,我不會成為現在的我。我很感謝她們。」
我看著他的側臉,夕陽在他的輪廓上鍍了一層金邊。他轉過頭來看我,藍灰色的眼睛裡有夕陽的倒影,像一片燃燒的海。
「所以,我不會跟你說永遠。永遠太遙遠了,我連明天會發生什麼都不知道。我只能跟你說,現在,這一刻,我愛你。至於以後,我們走著看。」
那一刻,我忽然很羨慕美國人。他們愛得那麼坦然,那麼灑脫,不糾結過去,不畏懼未來,只專注於現在。他們不會因為害怕失去而不敢去愛,也不會因為愛了就要永遠在一起。他們相信,生命是一場流動的盛宴,愛情是其中最燦爛的一道菜,吃完了,可以再點下一道,也可以就此打住,都是一種圓滿。
我在美國的最後一個月,Ethan帶我去看了太平洋。我們站在聖塔莫尼卡的沙灘上,海浪一波一波地湧上來,打濕了我們的腳。他突然蹲下來,在沙灘上寫了一行字:「Ethan loves you.」
我看著那行字,被下一個海浪抹平,然後他再寫,海浪再抹,他再寫。我笑著問他:「你為什麼要一直寫?反正都會被海浪沖掉。」
他抬起頭,看著我,眼神認真:「因為海浪沖掉的是字,不是我愛你這個事實。就算有一天我忘了你的名字,我也會記得,我曾經在太平洋的沙灘上,愛過一個來自台北的女孩。」
我蹲下身,在沙灘上也寫了一行字:「我也愛你。」
海浪沖了上來,把我們寫的字都帶走了。Ethan笑了,說:「看,連太平洋都知道我們相愛過。它會把我們的愛情帶到很遠很遠的地方,帶到全世界。」
二〇二五年的夏天,我站在台北的捷運站裡,想起那個加州的海灘,想起那個在沙灘上寫字的男人。我們後來沒有在一起。我回到了台北,他留在了洛杉磯。我們偶爾還會傳訊息,在彼此的生活中,像兩顆遙遠的星星,各自閃爍。
我曾經跟一個美國人談過戀愛。他教會了我,愛情可以很直接,很自由,很當下。他教會了我,說「我愛你」不需要勇氣,需要的是真誠。他教會了我,安全感來自於每天的選擇,而不是未來的承諾。
捷運的列車來了。我走進去,找了一個靠窗的位置坐下。窗外的城市飛快地後退,像那些已經過去的愛情,一閃而過,卻留下深刻的痕跡。
我想起Ethan最後說的話。他說,世界很大,愛情有千百種樣子。有些人用一生的時間去愛一個人,有些人用一生的時間去愛很多人。沒有哪一種更好,只要是真的,就是好的。
我把這些話放在心裡,像帶著一枚從太平洋彼岸寄來的貝殼。它不沉重,但很真實。每一次想起,都能聽見海浪的聲音。
那是二〇二五年的夏天。我曾經跟一個美國人談過戀愛。他讓我知道,繞著地球談戀愛,每一次相遇,都是一場燦爛的煙火。
短暫,卻照亮過整片夜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