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看越南今年推動的《2025年高科技法》,很容易以為地方政府從此可以自己拍板成立興安高科技園區這樣的案子。根據越南通訊社(VietnamPlus)報導,7月31日在河內的一場會議,卻讓這個假設當場破功——副總理胡國勇主持討論興安高科技園區設立案時,第一個要處理的不是選址或招商,而是這件事到底該由誰核准。
興安高科技園區卡在新舊法之間,還得照舊法走
爭議的起點是法律銜接問題。2008年的舊法規定,設立高科技園區的核准權在總理手上;今年生效的新版《高科技法》則把這個權限下放給省級人民委員會。照理說,興安省想蓋一座496.1公頃、橫跨Hoan Long與Viet Yen兩個社的高科技園區,應該可以自己決定。但科技部副部長黎春定與國會科學技術環境委員會副主委阮芳俊在會上都認為,過渡條款寫得很清楚:新法生效前已經送件的案子,仍然適用舊法。興安案循的正是這條路徑,核准權因此還是回到總理身上。
會議最後拍板的方案,某種程度上是各退一步:總理照舊簽署設立決定,但授權省人委會訂定園區的營運辦法,等於把「准不准設」和「怎麼營運」這兩件事拆開來,分別對應舊法與新法的精神。科技部也被指派在8月5日前,會同司法部、省人委會與政府辦公室,把決定草案送交總理。
興安省人委會主席阮孟權在會上強調,這座園區鎖定的是吸引河內外溢的高階人才與創新資源,並且要強化與北寧、海防、廣寧、富壽、寧平等北部重點經濟區之間的產銷物流連結——換句話說,這不是一座孤立的園區,而是要嵌進越南北部既有的工業聚落網絡裡。對已經在越南北部布局的台灣廠商而言,這類園區定位所透露的重點,在於它會不會與既有供應鏈網絡接軌。
分權改革喊得響,個案審批還是回中央
胡國勇同一週還接見了東南亞半導體協會(SEMI Southeast Asia)會長Linda Tan與會員企業代表,雙方談的是深化越南半導體產業合作、推進越南融入區域與全球半導體供應鏈。另一篇VietnamPlus報導指出,這場會晤本身沒有觸及任何具體投資金額或項目,但擺在興安園區案旁邊看,兩件事其實是同一套劇本的兩個場景:越南一邊想把自己包裝成高階人才與半導體生態系的落腳點,一邊卻在最基本的園區審批程序上,還沒真正把權力交到地方手上。
興安案的弔詭之處就在這裡。越南推動法規分權,說法上是要讓地方政府更快回應招商需求,但這次個案顯示,新法生效和新法真正發揮作用之間隔著一段銜接期——已經在途中的案子,仍然要按舊規矩、走中央這一關。對台商而言,這代表評估越南地方招商效率時,不能只看新法條文寫了什麼,還要確認手上這個案子是不是卡在新舊法交接的灰色地帶,否則土地取得的時間表可能比預期更長。越南北部近期的招商動作不只興安一樁,海防特別經濟區同樣在7月底掛牌啟用,兩者放在一起看,更能看出當地政府正加緊補齊北部產業聚落的法制與基礎建設拼圖。
胡國勇這次拍板,換來的是法律程序上站得住腳,也讓省政府在營運層面拿到實質授權,但真正決定興安高科技園區能多快動工的,還是8月5日之後總理那一紙決定書。越南想證明分權改革不是紙上談兵,接下來能拿出什麼具體指標,就看興安園區從拍板到動工、再到第一批投資案到位,各花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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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索引新聞 INDEX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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