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夜店DJ的美麗與哀愁
作者張杰倫
他叫阿飛,三十一歲,單身,台北人,2026年的夜店DJ。
說是「夜店DJ」也不太準確。他的名片上印的是「音樂總監」,但沒有人這樣叫他。在台北的AI Night Club,他是「飛哥」;在上海的808,他是「那台灣來的」;在香港的Bassment,他是「喂,打碟嗰個」。三個稱呼加起來,就是他的全部人生——一個在三座城市之間反覆降落又起飛,永遠在節拍與節拍的縫隙裡尋找自己的人。
他的真實名字其實叫陳俊飛。但這個名字只有在過海關、繳稅、以及他媽媽打電話來問「什麼時候要回來吃飯」的時候才會被使用。
別以為夜店DJ很風光。
阿飛經常跟人解釋:「我不是在台上按個播放鍵就沒事的那種。」但沒有人理他。他的大學同學在同學會上問他:「所以你每天就是喝酒、把妹、放音樂?」他已經懶得解釋了。倒是旁邊一個做保險的同學補了一槍:「欸,你那個工作,AI會不會取代啊?我看你們DJ都長一樣。」
阿飛喝了一口啤酒,很認真地說:「會喔。AI還可以幫你買保險,不用佣金。」
全場安靜了三秒,然後那個保險同學的臉比啤酒還苦。
2026年的人工智慧已經會寫曲、會混音、甚至會即時生成現場節奏。但人類DJ依然存在,理由只有一個——人類比較會出包,而人們花錢進夜店,有時候就是想看出包。這是阿飛的體悟。
去上海演出那次,他遇到一個讓他永生難忘的客人。
那是一場電音派對,阿飛正在放一首漸強漸快的Melodic Techno,氣氛正熱,一個穿著螢光背心的年輕男子突破保全防線,直接衝上DJ台,對著他的臉大喊:「飛哥!你可不可以放《愛情恰恰》?」
阿飛以為自己聽錯。「……什麼?」
「《愛情恰恰》!我阿嬤最愛聽!我答應她要錄給她看!」
台下的保全終於趕到,把那個年輕人架走。阿飛看著他掙扎的背影,忽然覺得這個畫面無比魔幻——五光十色的雷射光束、轟隆隆的低音、還有一群正在搖頭的男女,空氣中瀰漫著昂貴的香水與更昂貴的寂寞,然後有人點了一首《愛情恰恰》。
他沒有放。但那天晚上收工後,他默默用手機找出陳小雲的MV,看完之後,覺得那支舞其實滿有節奏感的,稍微重混一下說不定真的能放。他把這個念頭告訴經紀人,經紀人說:「你瘋了?」
阿飛說:「也許吧。」
這就是他的美麗與哀愁——他永遠在做一些正常人覺得瘋了的事,但那些事才是他活著的證明。
香港的場子最難搞,不是設備難搞,是客人太清醒。
台北的客人喝酒喝到茫,什麼音樂都搖得起來;上海的客人滑手機滑到忘我,但至少錢給得乾脆;香港的客人呢?他們會站著不動,用一種評估投資報酬率的眼神看著DJ,彷彿在說:「你現在放的這首歌,值得我放下手裡的威士忌嗎?」
有一次,阿飛在香港中環的一間高級俱樂部演出,客人平均年齡四十歲以上,西裝筆挺,女士晚禮服。他接到這個案子時原本以為是放一些 Lounge、Chill-out 音樂當背景就好。沒想到主辦人走過來,拍了拍他的肩膀:「我們今晚要年輕化一點,放那種……年輕人跳的那種。」
阿飛問:「哪種?」
主辦人想了很久,最後說:「就是那個……動滋動滋的那種。」
阿飛閉上眼睛深呼吸。他放了幾首Deep House,主辦人搖頭。放了Tech House,主辦人還是搖頭。最後他豁出去了,放了一首Bass轟隆隆的Hardstyle,整個舞臺都在震動。主辦人竟然滿意地笑了,還拿出手機錄影。旁邊一位穿香奈兒套裝的女士端著紅酒,隨著節奏僵硬地點頭,看起來像一隻被電擊的優雅的長頸鹿。
阿飛心裡有個聲音在說:這就是我的職業生涯。這就是。
但真正讓他想哭的,不是這些好笑的事,是好笑到最後會有點心酸的事。
去年冬天,他在台中一個戶外跨年派對演出,寒流來襲,氣溫只有九度。他的手指凍到幾乎無法按fader,一邊搓手一邊對拍。台上十分鐘,台下十年功,但台下是九度的寒風,功什麼功?一個穿著羽絨衣的年輕妹妹跑到台前,很大聲地問他:「DJ哥哥!你手一直抖是因為太嗨了嗎?」
阿飛面無表情地說:「對,我嗨到快失溫了。」
妹妹聽不懂,笑著比了個愛心手勢跑開了。阿飛繼續在九度低溫裡「嗨」到凌晨三點。收工後他的手已經紫了,經紀人說:「你怎麼不跟主辦單位反映?搭個棚子也好啊。」
阿飛說:「反映了,他們說棚子會擋住雷射效果。」
經紀人沉默了很久,最後說了一句:「你真的是瘋了。」
阿飛笑了:「對,我瘋了。瘋子才會在九度的戶外跨年,只為了讓一群不認識的人快樂。」
這句話其實沒有講完。他心裡還有一句:因為那些陌生人快樂的時候,我會覺得自己的存在不是沒有意義的。這座城市很冷,人們很孤獨,但如果我的音樂能讓一個人暫時忘記孤獨,哪怕只有四分鐘,那就夠了。
可是,這樣的想法在2026年的今天,顯得太過文藝、太過不切實際。所以他從來不說,只會在每一場演出結束後,一個人收拾設備,把耳機捲好收進背包,然後騎車回家,路上買一份永和豆漿,蛋餅加辣,豆漿半糖。
有時候他會想,如果有一天不打碟了,要去做什麼?
他的大學同學有的當了工程師,有的賣保險,有的開了咖啡店。只有他還在音樂裡浮浮沉沉。媽媽總是說:「你都三十一了,要不要找個穩定的工作?」他不知道怎麼跟媽媽解釋,這份工作對他來說已經是穩定的了——穩定地被誤解、穩定地熬夜、穩定地被問一些奇怪的問題。
兩個月前,他在上海遇到一個實習生,二十歲,戴著一副大大的耳機,站在DJ台旁邊看了他整場演出。結束後實習生跑來問他:「飛哥,你覺得當DJ最難的是什麼?」
阿飛想了想,說:「不是對拍,不是接歌,不是機器當機的時候怎麼救場。」
「那是什麼?」
「是有人問你」——他頓了頓,看著實習生年輕而明亮的眼睛——「『可不可以放《愛情恰恰》』的時候,你要忍住不笑場。」
實習生愣了一下,然後笑得彎下了腰。阿飛也笑了,笑著笑著,眼角濕濕的。
他不知道那是因為笑得太用力,還是因為在那一瞬間,他想起了自己二十歲的時候。那時候他也戴著一副大耳機,站在一個老DJ旁邊,問了一個一樣天真的問題。那時候他以為DJ就是全世界最酷的工作,不知道酷的背後是把音軌對到眼睛脫窗、是雙手凍到發紫、是一個人拖著一整箱設備在三個城市的地鐵站裡上下穿梭、是把《愛情恰恰》的節奏拆解重組到連陳小雲都認不出來。
美麗嗎?美麗。當三千人同時隨著你的節奏舉起雙手,那種感覺像飛。
哀愁嗎?哀愁。飛完之後,你要自己收拾滿地的線材,自己扛著音箱走下舞台,自己在深夜的街頭等計程車,而車永遠不會來。
2026年,台北的凌晨四點,阿飛把機車停在巷口,提著一袋消夜上樓。打開門,屋裡黑漆漆的,只有電腦螢幕還亮著,上一個編曲軟體停在某一軌。他按下播放鍵,自己剛寫的半首旋律流出來,輕柔的,像夜裡的一聲嘆息。
他坐下來,戴上耳機,開始繼續寫。
外面有人在放煙火,很遠很遠,隱隱約約的。他想起張曼娟寫過的話:「孤獨是一隻溫柔的獸,牠安靜地蹲在每個人的心裡。」
而阿飛覺得,DJ大概就是那個聽見孤獨的人。聽見了,用音樂把牠梳理成一種不那麼傷人的形狀,然後還給全世界。
明天還要飛香港。後天回上海。大後天在台北。
他在編曲軟體裡加了一軌弦樂,很輕,像風裡的一根羽毛。然後存檔,關機,吃蛋餅。
蛋餅涼了,但心是熱的。
這大概是所有美麗與哀愁裡,最微不足道、也最堅固的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