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10月31日傍晚6時許接獲110報案,民眾稱一輛自小客車內傳出男子呼救聲,疑似有人遭到綁架。警方立即通報線上警網實施全區攔截圍捕,數分鐘後由霧峰派出所組合警力在轄區內攔停該車。

經警方查證,該車由22歲楊姓男子駕駛,車上另載有同齡的翁姓友人,兩人在車內嬉鬧,翁男竟打開副駕駛座車窗,對外大喊「救我!救我!我被綁架了!」,路過民眾誤以為發生刑案,報警求援。

警方檢視車內狀況及相關影像後,確認翁男是開玩笑製造遭綁架的假象,但已造成民眾恐慌及警力耗費。警方蒐集車內行車紀錄器及現場密錄器影像等證據,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規定,移請臺中地方法院裁處。
霧峰分局呼籲,警方對民眾報案都高度重視,尤其涉及人身安全的刑案更會立即派員處理,民眾切勿以嬉鬧、惡作劇方式散布不實訊息、製造虛假危險情境,不僅耗費行政資源與警力,還可能引發社會恐慌,警方將依法蒐證究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