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七隊偵辦毒品案件,從犯嫌扣案手機中發現,其上手及小弟擁槍自重,遇到毒品糾紛就持槍恐嚇。警方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謝孟芳指揮偵辦,連日蒐證後,鎖定33歲陳姓犯嫌位於臺中市北屯區的住處。

不過陳嫌在搜索前夕察覺風聲,攜帶槍枝逃到高雄市內門區的偏僻山區,投靠不知情的親戚,準備伺機藏匿槍枝。由於山區地廣人稀、地形複雜,貿然行動恐驚動嫌犯脫逃,警方在山區產業道路蹲點守候36小時,直到陳嫌以為警方已放棄跟監,今年4月1日上午11時外出買檳榔時,埋伏警力一擁而上,將他包夾逮捕。

陳嫌落網後仍不斷裝傻,佯稱不知道警方為何逮人,直到警方在他駕駛的座車座椅下方起出改造手槍1支及子彈10顆,人贓俱獲,陳嫌才坦承犯行。全案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已在今年9月底起訴。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紀延熹呼籲,非法槍枝嚴重危害社會治安,警方將持續加強查緝;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非法持有或改造槍枝,以免觸法受罰、得不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