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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駕新制上路首3天 雲林警查獲6件毒駕、沒入6部車

雲林縣警察局員警夜間設置路檢點攔查車輛(圖/雲林縣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毒駕新制10月31日正式施行,雲林縣警察局同步加強取締,施行首3天(10月31日至11月2日)共查獲毒駕6件,並依法沒入違規車輛6部。

警方設置「毒酒測攔檢」告示執行取締(圖/雲林縣警察局提供)

這次修法大幅加重毒駕處罰,機車毒駕處12萬元罰鍰、汽車毒駕處15萬元罰鍰,並吊銷駕照;10年內第2次毒駕加罰9萬元,第3次以上逐次加罰且無上限。拒絕毒品檢測者,第一次即處27萬元罰鍰,第二次處45萬元。毒駕或拒測者,不論車輛是否為駕駛人所有,一律依法沒入。

雲林縣警察局長黃富村表示,毒駕嚴重危害用路人生命安全,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毒駕、酒駕等重大交通違規,並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施用毒品後絕不可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