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日前據報苗栗縣頭份市某里長候選人林○○涉嫌各發放新臺幣1萬元予該里具有投票權之家戶,尋求投票支持,而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案件。苗栗地檢署林映姿檢察長甚為重視,立即指派張時嘉主任檢察官、呂宜臻檢察官積極偵辦,於今(17)日指揮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苗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苗栗縣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及法務部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執行搜索5人4處,傳喚、通知共計23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於訊問後,認該里長候選人林○○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配偶陳○○亦因涉嫌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交保20萬元;涉嫌收受賄賂之選民蕭○○交保2萬元,其餘收受賄賂之選民及證人則請回。
苗栗地檢署自今年3月17日起迄今已召開十數場選舉查察相關會議,與警調廉移憲等司法團隊廣為蒐集賄選情資,一旦發現不法情事必定從嚴從速偵辦,呼籲民眾若發現疑似賄選情事,請勇於檢舉,可洽本署反賄選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或掃瞄QR CODE加入苗栗地檢署LINE好友,辦案團隊絕對確保檢舉人身分之保密,並積極查緝,以共同維護純淨之選風,鞏固國家民主之穩定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