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頭份派出所於115年9月15日晚間接獲民眾報案,稱位於頭份市租屋處遭人侵入竊取財物,警方受理後立即展開調查。
經警方調查,報案人呂女(91年次)於15日上午10時返家時,發現原先插放於租屋處門把上的鑰匙不翼而飛,疑慮有不明人士進入住處,於房內架設手機錄影蒐證。
報案人經調閱監視器畫面,於當日下午13時許,有名男子進入其房間並竊取新臺幣200元、零錢約300元及鑰匙1串。
警方受理後立即調查相關事證,並鎖定居住於樓上謝姓租客(79年次)涉有重嫌,於16日查緝到案謝男坦承不諱,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頭份分局分局長郭譯隆呼籲,民眾居家或租屋在外,應妥善保管住處鑰匙
,切勿留置門口、鞋櫃或其他容易遭人取得之處,並可視需求加裝監視設備或輔助門鎖,以提升居家安全,若發現可疑人士或遭遇竊盜情事,應立即撥打110報案,由警方即時協助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