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恭銘&宋甜兒
那年秋天,我在城南一家老茶館遇見阿嵐。她穿一件洗得發白的藍衫,說起快手時,眼神像隔著一層霧。她問我:「你相信嗎?有人為了被看見,願意把自己一點一點拆掉。」我沒有回答。她便笑了,說要講幾個故事給我聽。
她說,快手像一座巨大的夜市,燈火通明,人人都想被誰叫住。可是正常生活太安靜了,安靜得像一碗白粥,沒有人停下來。於是,想紅的人,慢慢走出了十條路。
第一條,是做妖。快手早年像兩排長長的櫥窗,封面就是門簾。若門簾不夠驚心,標題不夠駭人,誰也不會掀開。有人把臉塗白,把眼睛畫黑,把日子撕開一道口子。不是因為喜歡妖,而是因為人太容易被忽略。
第二條,是生吞。正常吃飯、種地,沒人看。於是有人生吞活物,生吃章魚,甚至發誓挑戰失敗就吃更污穢的東西。阿嵐說,她認識一個少年,鏡頭前笑得張狂,關掉直播後卻吐得眼淚直流。那不是餓,是怕被忘記。
第三條,是極端扮醜與傷害身體。她說,有個男孩為了求關注,把點燃的鞭炮塞進褲襠。螢幕那端掌聲如雷,他換來幾十萬粉絲。後來呢?後來他在醫院裡,母親蹲在走廊哭,手機仍響個不停。原來有些熱鬧,是用痛換來的。
第四條,是「社會搖」。精神小伙留著蓋頭,穿緊身褲、豆豆鞋,花手一翻,青春便像被風吹歪。他們搖出家族軍團,搖出千萬粉絲,也搖散了自己的年少。阿嵐說,那看起來尷尬,卻精準地收割了寂寞的青少年。
第五條,是越罵越火。算法沒有道德,只數停留、評論與互動。觀眾因為憤怒,在評論區痛罵,系統反而以為那是熱愛。於是,挨罵成了一種商業公式。世間有時就是這樣,越吵鬧,越像被愛。
第六條,是直播PK。兩個人連線,不拼才藝,只拼咆哮與羞辱。輸的人往臉上抹黑漆,喝辣油,甚至頭上淋機油。禮物像雨落下,尊嚴像紙濕透。阿嵐說,她看過一次,從此不敢再看。
第七條,是拜師結盟。在那裡,沒有粉絲,只有老鐵與家人;可家人二字,有時更像江湖。新人交拜師費、分子錢,加入818、三打等家族。家族光環一照,野草也像花;沒有光,便只能繼續做野草。
第八條,是公會暗箱操作。榜一大哥砸錢造勢,小主播付過榜費換關注。熱鬧是排練好的,眼淚是計算過的。資本在暗處牽線,觀眾在明處動情。
第九條,是坐牢鍍金。常人眼裡的污點,在這裡竟能變成「沉澱色」。出獄後高調復出,講兄弟情深,講受害者故事,幾十萬人同時觀看。苦難被裝進禮盒,貼上標籤,也能賣出好價錢。
第十條,是虛構荒誕劇本。街頭性騷擾、綁架、黑道威脅、樹林活埋,全是擺拍。演技漏洞百出,懸念卻是真的。人們不是不知道假,只是捨不得走,因為寂寞有時比假更難熬。
阿嵐說完,茶已經涼了。她低頭看著手機,輕輕說:「其實他們最初,也不過想被叫一聲名字。」我忽然覺得,那些在螢幕裡呼喊的人,也許不是妖,只是在夜裡迷路的孩子。只是燈太亮,亮得看不見彼此的心。
當老實工作無法翻身,丟掉尊嚴卻能暴富,主播、算法與獵奇的看客,便共同擺了一桌荒誕盛宴。窗外車燈如河,我聽著,覺得那不像十種爆紅的方法,倒像十個傷口。每一個傷口裡,都住著一個想被愛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