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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愛這一味:如何自製台灣美食 炸雞排

文:張恭銘

那年我十六歲,在補習班坐了一整天,肚子空空,腦子也空空。下課鈴一響,同學喊著去買雞排,我們擠在巷口那台油鍋前,看老闆把一片比臉還大的雞胸肉丟進油裡,唰的一聲,白煙竄起,整個世界忽然有了顏色。等雞排撈起來,金黃酥脆,撒上胡椒,裝進紙袋,那燙手的溫度一路從指尖燒到心口。我小心撕開一角,蒸汽衝出來,像一個滾燙的祕密,咬下去的那一刻,卡滋一聲,我忽然不累了。

那是青春的味道。長大以後,每次聞到炸雞排的香氣,耳邊就像響起補習班的下課鈴,還有那年夏天,我們站在騎樓下,一人一塊雞排,說好以後要去很遠很遠的地方。如今,我在自己的廚房裡,回想起那段日子,決定為自己做一塊雞排。不為什麼,只為了證明自己還記得,記得那片熱油裡的金黃,記得那個敢大聲說夢想的少年。

2026年了,雞排的價格比十六歲那年翻了三倍,巷口那攤也早已收掉。幸好,做一塊好吃的炸雞排,不需要排隊,不需要外送員,你只需要一塊雞胸肉、一包地瓜粉、一鍋油,還有一點不怕油燙的勇氣。

先到市場挑雞胸肉。別買冷凍的,摸起來要有彈性,聞起來沒有腥味。準備一把利刀,將雞胸肉從側邊橫剖,剖成兩片大薄片,但別完全切斷,讓兩片像翻開的書頁一樣連著,這是台式雞排的經典蝴蝶刀工。如果你不敢自己動刀,也可以請攤販代勞,他們手起刀落,兩秒鐘就搞定。

回家後,把雞排放進大碗裡,開始醃漬。這是成敗的關鍵。蒜末、醬油、米酒、糖、五香粉、白胡椒粉,再打一顆蛋黃,加一點水,用手抓勻,讓每吋雞肉都裹上醃汁。蓋上保鮮膜,放進冰箱冷藏,至少四小時,最好是隔夜。這段等待的時間,你可以去陽台吹吹風,或者先備好地瓜粉。別用麵包粉,那是日式炸豬排的路數,台灣雞排的酥脆靠的是地瓜粉,要買粗粒的那種,炸出來的皮才會有鱗片般的紋路。

四小時後,從冰箱取出雞排,先讓它回溫十分鐘。盤裡倒滿地瓜粉,雞排放上去,用手指輕輕按壓,讓粉沾滿每一處,正反兩面都要厚厚一層。沾好粉的雞排別急著下鍋,放在一旁靜置五分鐘,讓地瓜粉回潮,牢牢黏住,等一下炸才不會脫落。

鍋裡倒油,油要多,至少淹過雞排一半。開大火加熱到一百七十度,沒有溫度計的話,丟一小粒地瓜粉下去,如果立刻浮起並冒泡,就可以了。雞排順著鍋邊滑入油中,先別翻動,讓它定型。幾秒後,耳邊響起那熟悉的嗶嗶啵啵聲,像是青春在鼓掌。轉中火,炸大約四分鐘,翻面再炸三分鐘,直到兩面金黃,用筷子輕敲外皮,聲音清脆響亮,就能起鍋。

撈起雞排,放在鐵架上瀝油,千萬別用廚房紙巾墊著,那會把酥脆的麵衣悶軟。趁熱撒上胡椒鹽,先撒一面,翻過來再撒一面,像為它蓋上最後的印章。接著,端到陽台,坐在那張舊藤椅上,配一杯冰紅茶。咬下去第一口,耳朵裡又響起那年的下課鈴,還有我們站在騎樓下,大聲喧譁的夏天。

炸雞排是一件很私密的事。油鍋裡翻滾的不只是雞肉,還有那些回不去的傍晚。你可以在2026年的某個週末午後,穿上圍裙,切一片雞胸,醃一醃,沾一沾粉,然後把手伸向那鍋熱油。別怕,油燙一下而已,痛一下就過去了。可是那口雞排的滋味,會留下來,陪你很久很久。

趁熱吃,趁記憶還在,趁勇氣還沒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