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中部特派員鄒志中報導 當行政院長卓榮泰說「沒錢所以不能去勘災」?台灣治水政治化會出現的危機?從台北內湖到高雄台南:同一場雨,為什麼出現兩把責任尺?預算不是績效,花錢更不等於治水成功:花掉1800億治水預算後,台灣人民要問: 我的家什麼時候能回到過去?我家的道路什麼時候恢復原狀?下一場豪大雨來臨時,我家還會不會再淹水?南台灣連日連續豪雨,道路成河、民宅進水、受災居民們忙著清理家園的畫面再度出現。當災情仍在持續時,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一句「這幾天只能用電話跟地方聯繫」,卻迅速把原本應聚焦於救災與復原的公共議題,推向朝野政治攻防的漩渦。理由是:立法院刪掉了治水預算?

這句話之所以引發爭議,不在於立法院究竟刪了多少錢,而在於一個更基本、也更危險的問題——台灣歷史上最偉大的行政院長,膽敢濫用「不副署」權阻止立法院三讀通過七部法律的「太上皇」,究竟能不能把「無法親赴災區」歸因於一筆遭刪的行政經費?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直指這是「天大的謊話」,並指出被刪減的是卓榮泰相關施政聯繫費用,行政院的水電、車資及油電等基本行政支出並未因此刪除。問題並非行政院長突然失去交通工具,也不是中央防救災體系因此停擺,而是行政院長把「預算刪減」與「自己能不能到災區」兩件事情直接錯誤連結。這正是整起事件最值得檢驗的地方。

如果一筆行政首長的聯繫經費遭刪,就足以讓行政院長面對災情時只能透過電話,那麼台灣人民真正應該擔心的,恐怕不是立法院刪了多少預算,而是政府的行政治理能力究竟脆弱到什麼程度?

為什麼會發生?行政語言與治理現實的脫節
先把政治情緒放一邊。行政院長當然可以有安全考量,也可能因為現場救援正值高峰,不適合貿然進入災區。災害現場不是政治造勢場,首長抵達不能變成救難人員的額外負擔。「卓榮泰是否一定要親自南下?」其實不是最重要的問題。真正重要的是:如果他沒有南下,能不能誠實說明原因?

如果是因為道路中斷、天候惡劣、救災現場不宜增加人車流量,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理由。但如果行政院長把原因指向立法院刪減預算,接下來就必須要誠實回答:究竟是哪一筆預算被刪?刪掉之後造成什麼具體功能無法執行?這個功能是否與防救災有直接的關係?是否真的沒有其他合法財源或行政資源可以來支應?

這些問題都必須講清楚。因為「預算遭刪」四個字,本身並不能自動推出「行政院長不能勘災」。立法院刪減預算,是國會審議權的一部分;行政院如何在既有預算額度內重新配置行政資源,則是行政權的責任。國會可以刪預算,但不能因此替行政院長承擔所有行政責任;行政院可以批評刪預算,但也不能把所有治理困難都包裝成是國會造成的。這才是台灣民主憲政真正需要釐清的界線。否則只要任何政策遇到困難,就可以說「因為立法院刪預算」,行政部門便等於取得一張政治免責卡。那麼,立法院還能不能還能不能夠監督國家的預算?台灣人民又該如何向那些無能又謊話連篇的官員究責?

更荒謬的不是刪了多少錢,而是「沒錢所以不能去勘災」的藉口與錯誤的邏輯。即使相關經費遭刪,行政院長仍然可以搭車、搭乘高鐵南下,甚至在必要時自行負擔交通費用。當然,這裡必須嚴謹區分行政首長公務支出與個人支出的法律界線,不能把「自己掏腰包」當成政府行政制度的正式運作模式。但真正要挑戰的,是另一個問題:一個國家最高行政首長面對重大災情時,真的會因為一筆經費刪減,就完全失去到地方掌握災情的能力嗎?如果答案是「是」,那麼行政院就必須提出完整的制度性說明;如果答案是「不是」,那麼「因為預算刪減,所以只能電話聯繫」就只是一種政治藉口與修辭。

行政院長是否親自勘災,和中央防救災體系能否運作,本來就是兩件事。中央災害應變機制並不應該建立在「院長本人坐在什麼交通工具上」之上。如果行政院長人在台北,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仍然可以運作;如果行政院長人在災區,也不能取代消防、警政、水利、交通與地方政府的專業救援。真正成熟的政府,不應該把「首長有沒有到現場」和「政府有沒有能力救災」混成一件事、混為一談;同樣地,成熟的政府也不應該在首長沒有到現場之後,第一時間還把「沒錢所以不能去勘災」的責任推給國會刻意混淆視聽、愚弄百姓。災害治理最忌諱的,就是把行政問題政治化,把政治問題愚民化。

制度究竟出了什麼問題?預算不是績效,責任切割才是常態
如果行政院預算真的被刪了,下一個問題就是:治水預算真的有被刪除嗎?刪掉了多少?「行政院長的施政聯繫費遭刪」與「南部治水經費遭刪」,是完全不同層次的問題。如果治水預算沒有遭到實質刪減,那麼南部淹水之後,行政院把焦點集中在立法院刪除行政院長相關聯繫費,就更加難以解釋災情與預算之間的直接因果關係。

更何況,台灣過去十多年又不是沒有花錢治水。2014年至2026年間,台灣治水經費投入累計達逾1800億元;其中台南市約295億元、高雄約176億元。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的治水經費,截至2024年6月,台南市取得約150億元,高雄市也有逾72億元。數百億元甚至上千億元的公共資源投入之後,台灣人民真正想知道的問題從來不是「今年還要不要再編一筆錢」?而是「過去的這些錢到底花出去搞了什麼些結果?」。這才是台灣民主政治中最重要的治水經費與預算投入成效的大問題。

台灣公共政策長期存在一個容易被忽略的迷思:只要預算增加,政策就等於受到重視。其實完全不是如此。預算只是政府投入的第一階段。真正的政策鏈條應該是:預算 → 規劃 → 工程 → 執行 → 維護 → 防災能力 → 災害損失降低。如果只做到第一個箭頭,後面全部失靈,台灣人民看到的仍然是一場又一場的淹水。因此,當台灣南部再度發生重大淹水,真正該被攤在陽光下檢驗的,不只是今年的預算,而是台灣過去十多年累積下來的治水績效到底好不好,不是嗎?

抽水站夠不夠?滯洪池夠不夠?排水系統有沒有瓶頸?河川與區域排水是否相互銜接?都市開發是否增加地表逕流?下水道建設是否跟得上人口與開發?既有設施的維護與清淤是否到位?極端降雨強度是否已經超越原有設計標準?地方政府提出的工程,有多少完成?完成的工程,在實際的豪大雨中是否有效?這些問題才是台灣真正的「治水考卷」,而不是每次淹水後,再問一次「中央到底有沒有給錢?」。

台灣最大的治水問題,可能並不是沒給錢,而是不知道誰該去負責?治水從來不是單一政府機關的工作。中央政府有中央的責任,地方政府有地方的責任。水利署負責河川與中央水利政策,地方政府負責地方排水、都市治理與許多工程執行;都市計畫、道路建設、土地開發,又涉及不同層級政府。

因此,一場淹水發生後,最容易出現的就是「責任切割」。中央政府說「地方政府排水沒有做好」,地方政府說「中央預算給的不夠」,中央政府再說「我們已經補助很多」,地方政府再說「但是極端氣候超出設計標準」。最後台灣人民站在積水的家門口,只得到一句「這次雨真的太大」的官僚藉口。這就是台灣治水政治最令人疲憊的循環。每一個單位都有一部分的道理,最後卻沒有人要真正去負起淹水的責任,台灣老百姓也搞不清楚2014年至2026年間,台灣治水經費投入累計達逾1800億元,究竟這些錢都花到哪裡去了?為何台灣年年都還是災情不斷?

歷史、政治與社會脈絡如何形塑今日的局勢?
真正讓這場爭議升高的,是台灣南北之間的政治對照。2026年6月底台北內湖豪雨造成積淹水,民進黨上下對台北市政府的批評非常的強烈、甚至尖酸刻薄。民進黨從中央到地方批評台北市政府,核心的論述都很清楚:台灣人民有繳稅,台北市政府就必須負責;台北市長就必須說明;台北市的治水必須檢討;台北市的排水必須改善;台北市的清淤必須落實;台北市的應變必須提升。這套標準其實完全正確。問題只是:這套對台北市政府治水標準到了高雄市、台南市,還適用嗎?

如果台北淹水時,中央政府可以嚴詞要求台北市政府檢討;那麼台灣南部淹水時,行政院是不是也應該要求長期執政的高雄市、台南市政府提出完整的治水報告?如果台北市長蔣萬安必須接受嚴格究責,陳其邁、黃偉哲當然也應該接受台灣人民與行政院相同的檢驗標準。這不是針對誰。恰恰相反,這才是台灣民主政治最基本的公平。同樣的雨、同樣的水、同樣的災民,就應該使用同一把尺。不能因為台北市長是國民黨,就把淹水解讀成地方政府失職;到了高雄、台南,因為地方政府是民進黨,就突然改用「極端氣候」、「雨勢太大」、「預算遭刪」來胡亂解釋、刻意混淆視聽、愚弄百姓。這才是台灣人民真正反感的「政治雙標」。

2018年的823豪雨重創高雄市。那場豪雨後,淹水、道路坑洞、交通問題迅速成為政治議題,也成為當年高雄選舉的重要背景之一。韓國瑜後來走進災區、捲起褲管的畫面,之所以產生巨大政治效果,不能簡單理解成「因為高雄人民突然喜歡韓國瑜」。更深層的原因是:災難會讓台灣人民重新判斷到底誰才是真正站在自己的這一邊。平常的政治口號可以很複雜,經濟成長可以談GDP,建設可以談幾百億元,國防可以談千億元,兩岸可以談戰略。但災民泡在水裡時,所有政治語言都會瞬間失效。台灣人民只會問三件事:我的家什麼時候能回到過去?我家的道路什麼時候恢復原狀?下一場豪大雨來臨時,我家還會不會再淹水?這就是災害政治最殘酷的地方。台灣人民不會用政黨顏色去擦乾家裡的積水。

八年後的高雄,不應該再成為任何政黨的政治實驗場。今天高雄再度面對豪雨,柯志恩進入災區,當然有政治人物的選舉考量;任何選舉人物都不可能完全脫離政治。但這並不代表執政者就可以用「政治操作」四個字否定對方進入災區的行動。因為台灣人民最在乎的不是誰最早到,而是誰能真正解決問題?如果在野黨走到災區,執政黨會說對方在作秀;如果執政黨到災區,在野黨也會說對方搞宣傳;最後所有人都站在攝影機前,卻沒有人敢回答為什麼下一次豪大雨還是會再度淹水?那麼政治就真的只剩下表演。真正需要競爭的,應該是:誰提出更有效的治水方案?誰能把工程做得更快?誰能把預算花得更加有效?誰能建立更好的防災預警系統?誰能降低下一次自然災害的損失?治水可以是政治議題,但不能只是政治攻防。

極端氣候不是免責條款,而是治理能力的新考題。批評政府並不等於否認極端氣候。事實上,這正是所有治水討論必須保持理性的地方。現在的豪雨型態與過去不同,短時間、高強度降雨不斷挑戰既有排水系統。過去依據歷史雨量建立的防洪標準,可能已經不足以面對新的氣候條件。因此,沒有任何一個城市可以向人民保證「以後永遠不會淹水」。這種承諾本身就不科學。真正負責任的政府應該告訴人民:這個城市可以承受多少的雨量?超過多少的雨量就會出現積水?哪裡是高風險區?多少時間可以完成撤離?抽水系統可以處理多少水量?滯洪空間還有多少?下一個十年需要再投資什麼治水設施?這才叫做「氣候韌性治理」。如果每次淹水都只說「雨太大」,那麼政府其實根本沒有在認真回答問題。因為台灣人民真正想要問的是:既然你知道雨會越來越大,你到底有每有準備好不再淹水了嗎?

台灣政治真正需要被檢驗的,是「責任一致性」。這場治水爭議最後不應該只停留在「卓榮泰到底有沒有說謊?」的討論。因為政治評論如果只停留在抓一句話,最後仍然會陷入藍綠互罵。更重要的問題是:政府對災害的責任標準,能不能全國一致?如果地方政府要對淹水負責,那麼所有地方政府都該要負責。如果中央政府有責任要協助地方政府,那麼就不應因政黨而有所異。如果治水需要更多的預算,可以提出實際的證據。如果行政院的部分預算遭刪減,真的有影響到治水工程,就該召開記者會說明,把預算刪減前後的差異「說清楚」、「講明白」。如果治水工程已經完成,就公布治水預計成效。如果治水工程沒有完成,就要說明原因。如果治水設計標準已經過時,就必需重新發包設計。如果地方政府執行不力,就必須究責。這才是台灣人民所期待的「大有為」政府,而不是每逢災害,行政院長就先去找政治敵人卸責、刻意混淆視聽、愚弄百姓、政治雙標。

台灣真正危險的不是「政治化」,而是政府開始相信用「政治化」取代治理。民主社會當然會存在程度不一的政治攻防。立法院刪減預算、行政院批評立法院、地方政府要求中央政府加碼補助建設經費,全部都是民主政治的一部分。問題在於:當政治攻防成為行政責任的第一解釋時,行政治理就開始要退位了。行政院長如果說「因為立法院刪減預算,我沒錢所以不能去勘災」,接下來地方政府可能會說「因為中央沒有給足夠的錢,所以我就不能防災」,行政院再說「因為極端氣候,所以本來就可能會淹水」…最後所有人都可以找到一大堆的藉口。唯一沒有理由的,就是那些無辜淹水受災的災民。因為大水會淹進所有受災的家庭,它不會管你之前都把票投給了誰?

行政院長卓榮泰真正需要對付的,不是立法委員翁曉玲,而是那些無辜淹水受災的災民們。因此,卓榮泰真正應該回答的問題其實很簡單:第一,行政院究竟哪一筆預算遭到刪減?第二,刪減之後具體造成什麼行政功能無法執行?第三,這項經費與行政院長親赴災區究竟有何直接的關係?第四,中央防救災體系是否因此受到實質的影響?第五,台灣南部治水經費過去十多年投入多少?第六,這些錢完成了多少治水工程?第七,哪些治水工程已經證明治水效能不足?第八,下一階段行政院準備如何改善?這些問題如果都能用真實的數據回答,相關的爭議自然會下降。如果回答不了,台灣人民自然會合理懷疑:是不是又一次把預算攻防當成政治的擋箭牌?這也是民主政治最基本的道理:政府不用怕被質疑,政府怕的是只能靠政治口號回答質疑。

淹水會退,政治口水也會退,留下來的是政府做過什麼?
豪雨終究會停止,積水終究會退去,道路終究會恢復。但台灣災民家中的損失不會因為政治人物的口水而消失。也因此,這次爭議真正值得台灣社會記住的,不是「藍營說卓榮泰說謊」,也不是「綠營說立法院刪預算」。真正重要的是:預算不是免責牌,極端氣候也不是免死金牌,地方長期執政也不是完全免檢查的萬能通行證。

台北市淹水,蔣萬安必須面對。高雄淹水,陳其邁也必須面對。台南淹水,黃偉哲同樣必須面對。中央政府更不能因為部分地方政府是自己的執政版圖,就降低監督的標準。反過來說,在野黨也不能只在對手執政的城市淹水時要求究責,自己執政的縣市出問題就選擇性失明。這才是真正的「超越藍綠」。因為災難從來不分藍綠,雨水也不認得政黨,淹水更不會去看選票。真正需要被檢驗的是: 政府面對台灣人民苦難時,究竟選擇站到災民身邊,還是站到政治攻防的另一邊?

天災可以無情,政府不可因此就無感。豪雨可以沖垮道路,但不能沖垮所有的政治責任。預算可以被合理刪減,治理責任卻不能神不知鬼不覺就被遺忘。而一個成熟的民主政府,真正該做的從來不是證明「這次淹水是不是我的錯」,而是讓台灣人民相信:下一次豪大雨來臨之前,政府會一定做得比上一次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