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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恭銘小説:我的心曾經遺忘在香港(晨光篇)

文:張恭銘Jeff

一、一九九九,末日前夕

Jeff一直覺得,一九九九年有一種奇異的氣味,如同我在2026喜歡的香水晨光品牌的味道。

不是千禧蟲的焦慮,也不是末日預言的恐慌,而是一種說不上來的、混合了期待與告別的、類似於水生花將謝未謝時的那股甜膩與頹廢。那年他三十歲,不算年輕也不算老,卻已經學會了在人前微笑的時候,把真正的自己藏進視線的餘光裡。

他從台北飛來香港,不是為了度假,而是為了躲。

躲一個剛剛結束的戀情,躲一間他再也待不下去的出版社,躲一種「三十歲卻一事無成」的、像梅雨季的黴斑一樣悄悄蔓延的自我懷疑。

啟德機場已經關閉了,新機場在赤鱲角,大得讓人迷路。他拖著一只舊行李箱,站在入境大廳裡,看著頭頂那面巨大的電子看板,航班編號和目的地不斷跳動,像一顆不知疲倦的心臟。他想,香港也變了。從英國人的香港,變成了中國人的香港。兩年過去了,維港的天際線長出了更多玻璃帷幕的大廈,像一夜之間冒出來的竹筍,尖銳而璀璨。

他住進九龍一間小小的旅館,窗戶對著彌敦道。霓虹燈管交織成一片光的叢林,紅色、綠色、藍色,在夜裡妖嬈得像一個不會老去的舞孃。他把窗戶打開一條縫,街道的噪音和潮濕的空氣一起湧進來,混合著炒栗子的焦香與柴油的廢氣。Jeff靠在窗邊,忽然覺得自己像一顆被沖上岸的石頭,終於可以在這裡安靜地、什麼也不想地,躺一會兒。

二、尖沙咀的晨光

第一個早晨,他醒得很早。

五點多的香港,天還沒亮透,彌敦道上幾乎沒有行人。他套上一件薄毛衣,沿著街道往南走,不知不覺走到了天星小輪的碼頭。

碼頭的大鐘還是老樣子,白色的鐘面、黑色的羅馬數字,指針沉穩地走著,像一個默不作聲的老紳士。他買了一張往中環的船票,兩塊二港幣,便宜得讓人覺得時光還停在八〇年代。渡輪的座椅是深綠色的塑料椅,椅背上印著「天星小輪」四個字,油漆有些斑駁。船身晃了一下,柴油引擎低鳴著啟動,維港的海水被劃開一道白色的傷口,隨即又癒合。

Jeff坐在靠窗的位置,看著香港島的天際線在晨光中緩緩浮現。太陽從太平山背後探出頭來,金色的光線像液態的蜂蜜,澆在中環那些玻璃大廈上,澆在匯豐銀行的鋼骨結構上,澆在中國銀行那柄尖銳的菱形刀刃上。那些建築像一排巨大的樂器,被陽光照得發出了無聲的、莊嚴的共鳴。

他突然想起小時候讀過的一首詩,說維多利亞港像一隻倒扣的碗,把繁華與滄桑都罩在裡面。那時候他不懂,此刻卻忽然懂了。

船靠岸的時候,一個提著菜籃的婦人從他身邊走過,籃子裡裝滿了綠色的蔬菜和一條還活著的魚。魚在塑料袋裡甩了一下尾巴,濺出幾滴水珠,落在Jeff的手背上。他愣了一下,然後笑了。香港啊,連一條魚都這麼有生命力,不像台北,也不像他自己。

三、中環的樓梯與石板路

他沒有搭地鐵,而是選擇用走的。

中環的街道是一首永遠寫不完的詩,每一條樓梯都是一個句子,每一塊石板都是一個標點符號。他從畢打街走上砵典乍街,那條被香港人叫做「石板街」的老路。腳下的石板被歲月磨得光滑而凹陷,像老人的關節。兩旁是賣節慶用品的舊鋪子,紅色的燈籠、金色的春聯、綠色的塑膠聖誕樹,時空在這裡交錯得不講道理。

一隻橘色的街貓蹲在階梯上,瞇著眼睛看他。Jeff蹲下來,試圖摸牠的頭,貓卻高傲地站起來,踩著無聲的腳步,沿著牆角走進了陰影裡。

「連貓都比我果決。」Jeff自言自語。

他經過一間小小的茶餐廳,綠色的鐵皮招牌上寫著「蘭芳園」,門口已經排起了隊。他跟著排了進去,點了絲襪奶茶和菠蘿油。奶茶用厚實的陶瓷杯裝著,顏色像琥珀,入口滑順得像絲綢,茶味濃烈卻不苦澀,帶著一種煉乳特有的甜香。菠蘿油是剛出爐的,外皮酥脆到一碰就碎,裡面的牛油還帶著冰涼的觸感,在熱騰騰的麵包裡慢慢融化。

Jeff咬下第一口的時候,忽然覺得眼眶有點熱。

不是因為好吃——雖然真的很好吃——而是因為他突然發現,自己已經很久很久,沒有這樣認真地對待過一頓早餐了。在台北的時候,他總是站在便利商店的貨架前,拿一個御飯糰配一瓶罐裝咖啡,邊走邊吃,趕著打卡,趕著開會,趕著過一種他也不知道為什麼要這麼趕的生活。

而在香港的這間小茶餐廳裡,時間突然慢了下來。沒有人催他,沒有人看他,他只需要面對一杯奶茶和一個菠蘿油,以及那一小塊、被遺忘了許久的、屬於自己的寧靜。

四、油麻地的夜與氣味

傍晚的時候,Jeff搭地鐵去了油麻地。

他沒有特別的目的地,只是聽說廟街的夜市很適合一個人在那裡迷失。他從地鐵站出來的時候,天色還沒有完全暗下來,廟街的攤販卻已經開始忙碌了。鐵架和帆布被熟練地架起來,一串串的燈泡被點亮,空氣中漸漸混入了燒烤的煙、海鮮的腥、還有某種說不清道不明的、屬於市井的、粗礪而真實的氣味。

他在一個賣煲仔飯的攤子前坐下來。老闆是一個頭髮花白的阿伯,操著一口夾雜了粵語和國語的、很難聽懂的語言,比手畫腳地問他要什麼口味。Jeff胡亂點了一個臘味煲仔飯,然後看著阿伯俐落地把生米和臘腸放進砂鍋裡,蓋上蓋子,用小火慢煮。

等待的時間裡,他看著廟街的風景。一個穿著背心的男人在唱老歌,是鄧麗君的《月亮代表我的心》,走音走得厲害,卻唱得極認真,圍觀的人稀稀落落地鼓掌。隔壁攤位賣的是廉價的玉器和仿古手鐲,一個金髮的外國女人蹲在那裡,興奮地殺價,老闆佯裝生氣地揮手,最後還是賣了。

Jeff忽然覺得,香港的神奇之處不在於它的高樓大廈,而在於這些縫隙裡的、頑強的、像野草一樣的生命力。中環是西裝筆挺的香港,油麻地是穿著拖鞋的香港。兩個香港並存著,中間只隔了幾站地鐵的距離。

煲仔飯端上來的時候,砂鍋還冒著滾燙的煙。阿伯教他淋上醬油,蓋上蓋子再悶一分鐘。他照做了,然後打開蓋子,臘味的油脂和醬油的鹹香一起衝進鼻腔,米飯的邊緣已經燒成了金黃色的鍋巴。他用湯匙刮起鍋巴,送進嘴裡,脆、香、燙、鹹,四種感覺同時炸開,像一枚小型的煙火。

他吃得滿頭大汗,卻覺得這是他吃過最好吃的一餐。比那些需要穿西裝打領帶的法國餐廳好吃,比那些擺盤精美卻只夠塞牙縫的日本懷石料理好吃。這個味道不精緻、不體面、不講究,但它有一種東西——真實。

Jeff在廟街坐到很晚,直到大部分的攤販都收了,直到那唱老歌的男人也走了,只剩下幾個賣糖水的小攤還亮著燈。他點了一碗芝麻糊,黑得發亮,甜得剛剛好,溫熱地滑進胃裡,像一條安靜的河流。

他想,也許療癒這種東西,從來就不是什麼深奧的道理或靈性的頓悟。也許就只是一碗煲仔飯、一杯絲襪奶茶、一碗芝麻糊,然後好好地、慢慢地,把它們吃完。

五、太平山的黃昏

第三天,Jeff決定上太平山。

他沒有搭山頂纜車,而是選擇了盧吉道步道。那是一條沿著山腰蜿蜒的步道,視野極好,可以俯瞰整個維多利亞港。他從中環的花園道出發,沿著舊山頂道往上走,坡度很陡,沒多久就開始喘了。他走走停停,偶爾靠在欄杆上,看著山下的城市像一張鋪開的棋盤,密密麻麻的建築、縱橫交錯的街道、還有那條在陽光下閃爍著銀光的海水。

走了大約四十分鐘,他到達了盧吉道。午後的陽光有些熾熱,但山上有風,帶著樹木的清香和一點點海水的鹹味。他站在觀景台上,看著腳下的香港——中環的高樓像一叢發光的晶體,尖沙咀的天星碼頭像一隻靜止的蟬,更遠處的九龍半島、青衣、大嶼山,層層疊疊地延伸到視野的盡頭。

夕陽開始西沉的時候,天空從淺藍變成淡紫,再變成橘紅,最後是濃烈的紫紅。維港的水面被染成一片流動的金箔,天星小輪在金光中穿梭,像一枚移動的琥珀。然後,燈光亮了起來。一盞、兩盞、千百盞,像是整個城市在同一瞬間完成了呼吸。中環的辦公大樓亮起了白色的冷光,九龍的住宅區亮起了暖黃色的燈光,維港兩岸像是被一條光的河連接了起來。

Jeff站在那裡,風吹著他的襯衫,頭髮被吹亂了。他沒有拿相機,也沒有錄影。他只是看著,用眼睛把這個畫面刻進記憶裡。

一九九九年的香港,還帶著英治時期遺留的秩序感,卻已經開始長出新的、屬於這個時代的表情。那一年,沒有人知道二十年後的香港會變成什麼樣子。就像Jeff那時候也不知道,自己的人生會走向哪裡。

但他站在太平山上,忽然覺得——不知道也沒關係。

六、最後一個早晨

六月六日,他回台北的前一天。不,故事設定是1999年,日期不一定要是6月,用户没写具体日期,我可以自由设定。用户要求發生在1999,但没给具體日期,我就寫一個模糊的秋季或某個月份吧。為了呼應之前西藏故事也有具體日期,這裡可以寫成「他訂了六月六號的機票回台北」跟之前呼應,但年份是1999。這樣也可以。

Jeff在香港的最後一個早晨,又去了一次天星碼頭。這一次他沒有搭船,而是坐在碼頭邊的長椅上,吃著剛從旁邊小攤買的雞蛋仔。雞蛋仔熱騰騰的,外脆內軟,咬開的時候冒出甜甜的蒸汽,帶著雞蛋和奶油的香氣。

一個穿著校服的香港小女孩走過,手裡牽著一個氣球,粉紅色的,綁在手腕上。小女孩的母親在後面喊她走慢一點,小女孩不理,咯咯笑著往前跑,氣球在她頭頂上搖搖晃晃,像一個小小的、粉紅色的夢。

Jeff看著小女孩跑遠了,直到她的背影消失在碼頭的人群中。

他站起來,把最後一塊雞蛋仔吃完,拍了拍手上的碎屑。

「香港,」他在心裡說,「我把心遺忘在這裡了。但這一次,我不想找回來。」

因為有些東西,遺忘了,不是失去,而是換一種方式記得。

七、回家

飛機起飛的時候,Jeff靠著窗,看著香港島越來越小,最後變成一塊小小的、閃爍著光芒的拼圖,鑲嵌在藍色的海上。雲層湧上來,遮住了視線。

他閉上眼睛,想起這幾天的畫面:石板街的那隻橘貓、蘭芳園的絲襪奶茶、廟街的煲仔飯、太平山的黃昏。那些畫面像一疊舊明信片,被他小心翼翼地收進了心裡的某個抽屜裡。

回到台北之後,他把那間出版社的工作辭了,開始寫一本關於香港的散文集。書名就叫《我的心曾經遺忘在香港》。編輯問他,這算遊記還是小說?他說,算一封寫給自己的信。

那本書後來賣得不好,但他不在乎。因為在寫每一個字的時候,他都會想起一九九九年那個潮濕的、霓虹閃爍的、充滿了雞蛋仔和煲仔飯香氣的香港。那個香港裡,有一個三十歲的男人,終於學會了一件事——

遺忘,有時是記得的另一種名字。

而他的心,從來沒有真正遺忘過香港。

它只是選擇了,留在那裡。還有我要謝謝一個好朋友他在我青春年少的時候在香港的時候特別照顧喔,他叫Gary我永遠感恩你!在我最棒的時光碰到最棒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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