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公布今年1至10月科技執法成效路口事故率降逾三成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警察局公布114年1至10月全縣科技執法執行情形。科技執法地點自113年的10處擴增至15處,涵蓋更多易肇事及交通流量較高之路口。儘管科技執法地點增加5處,但總取締件數由 113年同期的14,643件減至13,626件,減幅達6.9%,顯示科技執法具明顯嚇阻成效,交通秩序逐步改善。

在各項交通違規中,「未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由9,360件降至6,101件、違規停車由2,144件降至541件、闖紅燈亦由1,735件降至1,316件,均呈現顯著下降,反映民眾對於交通法規的遵守及用路習慣均有明顯改善。至於常違規執法地點第1名至第3名依序分別為:苗栗市中華路與為公路口2,530件、頭份市中央路與自強路口2,357件及竹南鎮環市路三段與光復路口2,138件,這3處路口均緊鄰火車站、醫療院所或學校,人、車流量大,執法項目為「車輛不暫停讓行人」、「路口未淨空」及「轉彎或變換車道不依規定」,呼籲用路人務必標誌標線規定,確保行車安全。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為展現對行人交通安全之重視,落實行人通行權益之保障,在本縣15處科技執法地點內有13處均設有「車輛不暫停讓行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汽車駕駛人在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若不暫停讓行人先行,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

在交通事故部分,科技執法路口由去年的10處增加至15處,但事故件數僅由56件微幅增加至57件,受傷人數由36人增至39人;若以各路口平均事故率比較,113年為每路口5.6件,114年降至3.8件,下降逾32%,顯示科技執法在路口事故預防上成效顯著。

苗栗縣警察局表示,科技執法目的在於提升交通秩序與安全。未來將持續依據事故熱點、交通流量及民眾反映滾動調整科技執法位置,並配合交通工程改善、標線優化及行人安全措施,共同打造更安全的道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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