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持續強化酒後駕車及施毒後駕車防制工作,苗栗縣警察局特於昨(19)日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執行「全國及全縣同步擴大取締酒後駕車暨施用毒品後駕車專案勤務」,專案行動共計取締酒駕4件、毒駕2件,以強力執法作為,有效遏止酒駕及毒駕違法行為,守護民眾用路安全。
苗警局表示,酒精及毒品均會影響駕駛人的判斷力、反應能力及操控車輛能力,酒後或施用毒品後駕車,不僅危及自身安全,亦可能造成無辜用路人傷亡。警方除在餐飲、娛樂場所周邊道路加強巡邏、攔查及路檢勤務外,將持續分析轄內酒、毒駕違規及交通事故資料,並依據勤務執行成效滾動調整路檢點位置,強化酒、毒駕防制效能,亦將持續結合交通安全宣導,提醒民眾建立「酒後、毒後不開車」觀念。

針對近期毒駕案件呈現增加趨勢,統計自115年1月1日起至9月15日止,已查獲毒駕違規計513件。因應毒品及尿液檢驗作業經費需求提高,警察局積極向苗栗縣政府爭取相關預算新臺幣710萬元,以強化毒駕查緝效能,確保相關查緝及檢驗能量不中斷。
局長李忠萍呼籲,中秋連續假期將至,民眾聚餐、飲酒及返鄉出遊活動增加, 如有飲酒,應事先安排指定駕駛、搭乘大眾運輸、計程車或使用代駕服務;切勿飲酒後駕車,勿因使用毒品或其他影響駕駛能力之物質而駕車,共同守護苗栗縣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