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遺忘車輛停何處心慌慌 南庄警方調閱監視器1小時尋回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南庄分駐所於114年11月19日8時接獲民眾報案稱:機車遺失請求警方到場協助。
經警員謝裕琮到場瞭解,黃男(73年次)最後騎乘時間為114年11月19日3時許行經南庄鄉中正路與民生街口,警方調閱車牌辨識系統及路口監視器畫面,並至南庄市區附近找尋,最終於南庄鄉中正路64號旁尋獲該車,民眾對於警方能迅速尋獲車輛表達萬分感謝與肯定。
頭份警分局長郭譯隆表示:本分局南庄分駐所警員因本著同理心積極調閱監視器並順利尋回,優良表現殊值嘉許,同時也提醒民眾離開車輛時應確認車輛停放位置或拍照記錄並將鑰匙帶走勿留置在車上避免遭竊。

author avatar
編輯部
spot_i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