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高架道車禍 保大警迅速救援疏導排除

臺北市保安警察大隊第一中隊警員簡榮甫、洪世杰、小隊長林逢源、警員黃鴻裕等四人(由左至右)。
臺北市保安警察大隊第一中隊警員簡榮甫、洪世杰、小隊長林逢源、警員黃鴻裕等四人(由左至右)。

【記者荷芳/台北報導】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第一中隊小隊長林逢源,警員簡榮甫、洪世杰及黃鴻裕等四人,日前執行巡邏勤務途經臺北市市民大道快速高架橋時,因發覺車速變慢交通略顯壅塞回堵,經目視前方發現二輛自小客車發生碰撞,正停在中間車道待援,員警見狀立即下車救援並進行交通疏導,設置三角錐預防二次事故發生,迅速排除車禍,保護民眾安全。

快速高架道車禍,車流逐漸壅塞回堵、保大警立即啟動交通快打,迅速救援疏導排除。
快速高架道車禍,車流逐漸壅塞回堵、保大警立即啟動交通快打,迅速救援疏導排除。

保安警察大隊表示,員警巡經市民大道快速高架橋時,因發覺交通頗為壅塞,經觀察後發現係前方一輛黑色自小客車與白色車發生碰撞,且車輛正停滯於中間車道上,逐漸造成後方車流堵塞。員警當即下車協助疏導交通,緩解車流回堵現象,並開啟巡邏車警示燈閃爍、設置三角錐,提醒後方用路人減速慢行,防範二次追撞事故發生,以保護車禍現場人車安全。數分鐘後,待交通分隊員警抵達現場接續處理,保大員警始恢復巡邏勤務。雙方駕駛人對於保大員警能積極伸出援手,迅速在快速高架道路上,立即設置安全警示措施,保護人車安全,並通報交通警察前來處理,表達萬分感謝之意。

保安警察大隊呼籲,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規定,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請駕駛人應隨時保持警覺,並注意前方路況,預留安全的反應時間,確實遵守道路交通規則,以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警方開啟巡邏車警示燈閃爍、設置三角錐,提醒後方用路人減速慢行,防範二次追撞事故發生,以保護車禍現場人車安全。
警方開啟巡邏車警示燈閃爍、設置三角錐,提醒後方用路人減速慢行,防範二次追撞事故發生,以保護車禍現場人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