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與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獲報發現於臺中市忠明南路一處辦公大樓內,疑似經營「洗錢水房」,經連月蒐集相關事證後,報請彰化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終於8月5日破獲「跨境洗錢水房」。
專案小組於8月5日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上開處所執行搜索,逮捕邱嫌等人到案,現場除查扣大陸各銀行U盾卡約497個、U盾啟動點擊器28臺、工作手機約109支、電腦主機10臺、工作手冊等相關證物外,並查扣奧迪休旅車1輛。
該水房於109年1月1日起至8月5日止,共協助洗錢金額約達10億人民幣以上。不法集團將「跨境洗錢水房」設在臺灣,另向中國大陸取得人頭帳戶及U盾。由於網路賭博的賭客遍及全球,部分賭客在臺灣可以新臺幣下注,大多數大陸地區則以人民幣下注,金額集中在水房匯兌,因涉及非法金錢,水房抽取高額「手續費」及賺取「匯率差」牟利。
本案訊後以洗錢防制法、銀行法等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本局重申我國高度重視金融管理,不容許洗錢機房在臺經營,將全力打擊是類金融犯罪,展現政府打擊詐騙集團、維護社會公義及人民財產之決心,呼籲不法分子勿以身試法。
圖說:發言人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代理科長李泱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