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掩埋廢棄物 五股垃圾山逮兩現行犯

【記者葉柏成新北報導】一名不肖業者於五股垃圾山內進行掩埋廢棄物作業,新北市重案組獲報聯合蘆洲分局警員進場稽查,於現場將蕭姓怪手司機、李姓主嫌等現行犯帶回警局,將以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移送法辦,最重將求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長程大維表示,25日下午2點多接獲民眾舉報,在五股垃圾山內竟有不肖人士,正在挖坑,準備掩埋廢棄物,即派重案組稽查員趕赴現場掌握狀況。稽查員表示,犯嫌警覺性相當高,當稽查車輛靠近時即停止運作故稽查員隨後進駐附近制高點蹲點監控並以空拍機蒐證,約莫2小時後,發現怪手開始挖掘坑洞,並將旁邊的廢棄物推入掩埋,準備覆土以掩人耳目。

重案組與蘆洲分局警員見時機成熟旋即進場稽查,而正監看作業的李姓主嫌及蕭姓怪手司機發現事跡敗露遂坦承不諱。李姓主嫌坦承,過去他承租此處土地再轉租給廢棄物清除業者堆置廢棄物,現因五股垃圾山正進行整頓,須將過去違法搭建的鐵皮屋及非法堆置的廢棄物清除乾淨,為節省成本,以半日1500元的代價聘請蕭姓怪手司機,將拆除下來無法回收再利用的建材以及先前堆置的廢棄物就地掩埋。

程大維表示,李姓主嫌以為目前五股垃圾山整頓期,大家都在拆除違章建築或整闢公園,不會有人注意到他的異常行為,想不到還是被機警的民眾發現,而蕭姓怪手司機雖只領取李姓主嫌1500元工資,但仍與李姓主嫌一同涉嫌犯下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非法掩埋廢棄物之罪,實得不償失。

他強調,無論是拆除建築物或商業行為產生的廢棄物等,均應找尋合法合格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者,也呼籲地主、二房東、業者等千萬別為了一點蠅頭小利,提供土地或為他人進行廢棄物棄置、回填等非法行為,而吃上刑責得不嘗失。

圖說:現場扣留犯罪工具挖土機一台。〈照片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圖說:現場回填及掩埋廢棄物情形。〈照片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圖說:稽查人員量測非法回填廢棄物坑洞大小及廢棄物體積。〈照片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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