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日前舉行「貿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晶片法案」公聽會,討論擴大半導體相關產品出口管制。提案擬將特定積體電路、半導體晶圓關鍵材料、零組件及製造設備納入管制範圍,強化對中國大陸出口及第三地轉運的管理。台灣積體電路製造公司(台積電,2330)派出3名代表低調出席,但全程未發言,受到外界關注。

這次修法除涉及出口許可,也規劃加重違規出口的刑事責任,最高恐處10年有期徒刑,並涉及新台幣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

學者主張防堵第三地轉運 律師:現行授權已足夠
公聽會中,部分學者認為,應加強對中國大陸的高科技產品出口管理,防止晶片及相關技術透過第三地轉運流向受管制市場,以維護國家安全及核心技術。
不過,多位律師及學者也對修法必要性提出不同看法,指出經濟部現行已建立出口管制制度,相關管理相當嚴格,主管機關可依《貿易法》現有授權,透過彈性公告調整管制清單,未必需要再增訂法律條文。法律界並提醒,擴大出口管制應符合客觀、合理及可預期原則,明確界定企業責任,避免合法經營業者承擔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恐波及材料、設備供應鏈 海外轉售責任成焦點
由於台灣半導體產業高度仰賴國際分工,出口管制範圍若擴大,影響恐不只晶片製造商,也可能延伸至材料、設備、零組件及相關供應鏈業者,增加企業國際交易與法遵成本。尤其企業是否須對海外客戶後續轉售或第三地轉運負起法律責任,更是產業關注焦點。
這項修法目前仍處於提案及討論階段,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未來如何在國家安全、出口管制、企業經營自主及台灣半導體國際競爭力之間取得平衡,將是後續修法的重要課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