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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温姓縣議員候選人涉現金買票 苗檢搜索4處聲押 法院裁定50萬交保

苗栗地方檢察署(資料照)
苗栗地方檢察署(資料照)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苗栗縣温姓縣議員候選人涉嫌交付現金、尋求投票支持的投票行賄案,主任檢察官張時嘉、檢察官呂宜臻、姜永浩11月3日指揮苗栗縣警察局及頭份分局執行搜索4處,傳喚、通知共22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11月3日晚間訊問後,認為温姓候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人請回。法院11月4日裁定温姓候選人以50萬元交保。

苗栗地檢署呼籲,民眾若發現疑似賄選情事,請勇於檢舉,可撥打反賄選檢舉專線0800-024099後按4,或掃描QR Code加入苗栗地檢署LINE好友,辦案團隊將確保檢舉人身分保密並積極查緝,共同維護純淨選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