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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財稅局為保障弱勢與維護租稅公平推出減免處罰貼心措施

宜蘭財稅局為保障弱勢與維護租稅公平推出減免處罰貼心措施

報新聞/編輯部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為落實納稅者保護法精神,貫徹租稅公平與保障納稅者權益,該局針對經濟弱勢族群及無主觀歸責性(非出於故意或過失)之違章案件,主動訂定彈性調降罰鍰倍數及免罰標準。

財政稅務局說明,依該法條規定,行政機關裁罰時應審酌納稅者之資力及違章情節:

一、關懷弱勢,調降罰鍰倍數:針對未繳納使用牌照稅仍行駛公共道路遭查獲之違章案件,為保障弱勢族群的基本生存權,該局特別修訂「使用牌照稅法減輕處罰參考表」。凡經主管機關核定為低收入戶,且為1年內第1次查獲違章者,檢附證明文件後,裁罰倍數將由原本的 0.3 倍大幅調降至 0.1 倍(以適用1次為限)。

二、失竊免罰,維護租稅公平:針對車輛失竊期間遭他人違規行駛公共道路,或牌照/車體遭移用等案件,依該條第1項及行政罰法第7條第1項規定,行政處罰須以「故意或過失」為要件。車輛失竊期間,原車主已喪失實際支配管領力,違規行為屬第三方所為,原車主並無主觀可責性。因此,只要車主已向警察機關報案或通報有案並經查證屬實,依法將「不予處罰」,貫徹「無責任即無處罰」原則,落實租稅裁罰之公平性與正當性。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符合上述減免罰事由,請務必於收到違章裁處書或罰鍰繳款書繳納期間屆滿之次日起30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該局提出申明,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申辦方式除了臨櫃、書面、電話及傳真外,民眾亦可透過以下管道進行線上申辦或諮詢:

如有任何稅務爭議或申辦疑問,歡迎撥打服務專線洽詢:03-9325101轉211,將有納保業務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