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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停超商兩天腳踏車不見 龍泉警調監視器 原來未上鎖被挪到一旁

龍泉派出所員警協助黃姓國中生找回腳踏車(圖/內埔分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內埔分局龍泉派出所巡佐關志剛與警員徐郁婷日前執行勤務時,一名黃姓國中生心急如焚地走進派出所報案,表示兩天前將腳踏車停放在轄內通安路段的超商停車場,當晚要騎時卻遍尋不著,懷疑遭人偷竊。

員警調閱監視器後,在超商停車場旁找回腳踏車(圖/內埔分局提供)

員警安撫他的情緒後,耐心詢問腳踏車特徵、停放時間及位置,隨即前往現場周邊調閱監視器影像。經徐郁婷仔細比對畫面,發現這輛腳踏車因長時間停放且未上鎖,期間被其他民眾挪到一旁擺放,並非遭竊。徐郁婷隨後帶黃同學前往查看,順利找到完好無損的腳踏車,黃同學喜出望外,頻頻向警方道謝。

內埔分局長江世宏表示,同仁秉持同理心與熱忱為民服務,值得讚許。他也呼籲,停放腳踏車或機車等交通工具時,務必養成順手上鎖的習慣,並盡量停放在設有監視器或燈光明亮的地方;若長時間不使用,應避免隨意停放,以免因被挪動或忘記停放位置而衍生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