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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領民俗調理業紓困補助 苗檢搜索26處拘提33人 張姓主嫌等4人羈押禁見

苗栗地方檢察署(資料照)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張姓被告等人,利用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第5章之1等規定辦理的「109年民俗調理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紓困措施」,詐領紓困補助一案。苗檢考量公共利益維護與合法權益保護,認有適度公開說明的必要,依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對外說明。

動員調查局、警方 搜索26處、53人到案

苗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張時嘉、檢察官吳珈維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新竹市調查站、新竹縣調查站、臺中市調查處,以及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第一分局、太平分局、霧峰分局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於2026年10月27日執行搜索共26處,拘提張姓被告等33人,並傳喚、通知其餘被告18人、證人2人,共計53人到案。

4人聲押禁見獲准 15人交保

檢察官訊問後,認張姓被告等4人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於10月28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有被告15人分別經檢察官諭知以2萬元至15萬元不等金額交保,被告15人限制住居,其餘請回。法院於10月29日晚間開庭審理後,裁准張姓被告等4人均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