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有關今(16)日13時09分許,臺中市石岡區明德路與豐勢路口(久井加油站)發生自小客車衝撞加油站致起火案,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東勢分局說明如下:
警方初步了解,顏姓男子(51歲)駕駛自小客車沿明德路往西方向行駛,行經事故路口時,因身體突然不適失控衝入路旁加油站並撞擊加油島,隨後車輛起火燃燒。


警方獲報後,立即派遣石岡分駐所及土牛派出所共3名警力趕赴現場,協助進行交通管制與周邊安全維護;消防局亦迅速出動4車10人前往灌救。火勢已順利撲滅,顏姓駕駛未受傷,事故未造成周邊交通回堵。


顏男經檢測已排除酒駕及毒駕情事。有關詳細事故原因及相關責任,警方已調閱周邊監視器影像,並依法進行調查釐清。
東勢分局特別提醒,駕駛人行車前應注意自身健康狀況,若行車途中感到身體不適,應立即尋找安全地點停靠並尋求協助;另行經加油站及人車頻繁之路口時,務必減速慢行、注意車前狀況,以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