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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高機違規上路挨罰!台中第六分局今年已舉發40件 未領臨時通行證最高罰9千

員警攔查違規行駛道路的堆高機

報新聞/編輯部

針對網路社群流傳堆高機違規行駛道路情形,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表示,堆高機如需行駛於道路,應依規定完成相關程序並取得臨時通行證,切勿心存僥倖違規上路,以免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員警稽查行駛於路口的堆高機

第六分局指出,依現行規定,符合條件之配衡型堆高機,得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並依規定於道路行駛;如未依規定領取臨時通行證即行駛道路,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條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員警查驗堆高機駕駛證件

堆高機駕駛出示證件受檢

針對相關違規情形,第六分局持續要求轄內各派出所加強稽查取締,本年度迄今共舉發40件。警方將持續規劃定期及不定期取締勤務,針對違規堆高機等無號牌動力機械加強查處,並呼籲業者及駕駛人務必遵守相關規定,確實完成檢驗、領牌及臨時通行證申請等程序,切勿違規行駛道路。警方對於危害交通安全之違規行為,將嚴正執法取締,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及民眾通行安全。

員警稽查未領臨時通行證的堆高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