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提醒,115年第3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以下簡稱空污費)申報作業自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時值進入秋冬空氣品質不良季節,環保局呼籲縣內列管事業單位,不僅需依規定期限如實完成申報與繳費,更鼓勵業者提早佈局減排措施;期盼企業在發展經濟的同時,也能落實環境保護,維護苗栗縣的空氣品質。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局長沈鳳臺表示,每年 10 月至隔年 3 月,受限於大氣擴散條件不佳,空氣污染物易累積。為此,環境部於每年第一季(1 月至 3 月)及第四季(10 月至 12 月)針對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及粒狀物實施「差別費率」,依法調升該季收費標準。環保局希冀業者於空品不良季節時,能自主加強污染減排工作,積極裝設並有效操作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工商廠(場)可將秋冬季之高污染產能彈性調整至擴散條件較佳的春夏季生產,透過強化設備運轉效率及嚴格控管逸散性污染源,實質降低污染排放,不僅可善盡企業社會責任(ESG)、落實淨零綠生活,更能提升環境品質良好。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呼籲業者務必依實際操作現況如實申報,以免影響自身權益。苗栗縣環保局將持續於現場查核時同步輔導業者正確申報。若列管事業單位對於第3季空污費申報、繳納或減量優惠試算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固定源空污費洽詢專線:(037)351759 分機107,將有專人提供詳盡的說明與服務。
資訊來源:苗栗縣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