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汶水與和興派出所於今(11)日早上8時55分獲報,於台三線115.7公里處南下車道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兩輛自小客車行經該路段時,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導致車輛事故,警方獲報後迅速趕赴現場處置。

警方到場後了解,車輛駕駛為一名陳姓男子(36年次),駕駛自小客車與張姓男子(87年次)駕駛自小客車,雙方同向南下行經該處時,陳男欲從外側車道左轉彎,後方張男於內側車道直行,雙方因故發生碰撞,造成車輛受損。所幸兩名駕駛事故後均意識清楚,無人受傷。經警方初步檢測,雙方駕駛均無酒駕情形,至於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大湖警分局提醒,駕駛人行經道路時應隨時注意前方及周遭車況,轉彎或變換車道前務必確認安全,並保持適當行車距離,切勿因一時疏忽而發生事故。警方也將持續執行交通安全宣導及違規取締,共同維護用路人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