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台中一名65歲何姓男子,日前傍晚神色慌張向警方報案,指稱苦尋停放在茄投路旁的自小客車1小時無果,疑似遭竊。員警調閱監視器,發現該車並無行駛軌跡,研判是記錯停放位置。員警隨後擴大在周邊地毯式搜尋,果然在不到2公里處尋獲何男愛車。何男見到車輛才恍然大悟,想起前一晚喝到「斷片」、是友人載他返家,自責搞了烏龍,頻頻向員警道謝。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龍東派出所接獲何男報案,稱愛車憑空消失。員警耐心引導他回想前一日行程,何男表示前一晚開車前往龍井國中附近的友人家烤肉暢飲,但喝醉後對後續發生的事全無印象;直到隔天下午睡醒打算開車出門,憑著記憶苦尋愛車未果,才嚇得報警求助。

員警先調閱監視器,確認車輛並未移動,研判是記錯停放位置。因何男頭痛先返家休息,員警便前往龍井國中周邊搜尋,2小時後終於在龍田陸橋下溜冰場旁,發現何男車輛。接獲尋獲通知的何男滿臉尷尬,這才恢復記憶:前一晚聚會氣氛熱絡,自己喝到斷片,原來是友人好心開車送他返家,所以愛車還留在原地,虛驚一場。
烏日分局建議,車輛停妥後利用line定位或手機拍攝停車位編號及周邊環境照片,以免返程時因記憶模糊或地景混淆而找不到愛車,耽誤寶貴時間。另外,切勿將貴重物品留置於車上,停車後鑰匙也要記得拔出,以免遭受宵小覬覦。此外,「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飲酒後務必搭乘計程車、指定代駕或由未飲酒友人接送,確保行車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