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嘉義地院裁定羈押陳賴姓被告 涉交付現金1,000元賄賂6名選民 by 編輯部 2026-10-02 FacebookLINETelegramWhatsAppTwitter 報新聞/編輯部 嘉義地方法院就陳賴姓被告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訊問被告後,審酌卷內事證及被告供述,認被告坦承交付現金新臺幣1,000元予具有投票權之選民6名(共6,000元),卷內並有相關證據可佐,足認其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交付賄賂罪,罪嫌重大。 又本案尚有共犯及相關證人待查,考量被告若獲釋放,可能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而有影響後續偵查及證據保全之可能,認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爰裁定被告自115年10月1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 嘉義賄選選舉羈押司法案件買票民主選舉選舉罷免法嘉義地方法院賄選案投票賄賂禁見嘉義選舉 FacebookLINETelegramWhatsAppTwitter 前一篇天外天火災進入調查階段 謝國樑要求徹查原因、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下一篇防詐列入「必修學分」!南市警攜手金融業前進大學校園 台東警交通隊深入社區... 報新聞/編輯部 臺東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日... 2026-10-02 中捷藍線外觀票選倒數... 報新聞/編輯部 台中捷運藍線工程持續穩定... 2026-10-02 打造「數位樂齡Caf... 報新聞/編輯部 因應超高齡社會趨勢,為提... 2026-10-02 高手搶進臺南!202... 報新聞/編輯部 「2026臺南美食之都世... 2026-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