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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院裁定羈押陳賴姓被告 涉交付現金1,000元賄賂6名選民

報新聞/編輯部

嘉義地方法院就陳賴姓被告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訊問被告後,審酌卷內事證及被告供述,認被告坦承交付現金新臺幣1,000元予具有投票權之選民6名(共6,000元),卷內並有相關證據可佐,足認其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交付賄賂罪,罪嫌重大。

又本案尚有共犯及相關證人待查,考量被告若獲釋放,可能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而有影響後續偵查及證據保全之可能,認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爰裁定被告自115年10月1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