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本署轄管受刑人余仁忠因犯殺人等案件,業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本署於收受相關案卷後,即由檢察官依法展開發監執行程序,並於民國115年9月22日順利將受刑人解送矯正機關發監執行,展現打擊犯罪、彰顯司法正義之決心。
受刑人余仁忠因涉犯殺人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之重大罪行,歷經一、二、三審法院審理,考量其犯罪情節、侵害法益及量刑衡平,最終定其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6月、併科罰金6萬2000元。本署接獲確定判決後,基於維護社會安寧與貫徹刑罰有效執行之原則,迅速完成各項執行前準備與指揮調度,確保執行程序符合法定程序且無縫接軌。
嘉義地檢署強調,對於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之重大暴力犯罪,本署向來秉持零容忍態度。案件經判決確定後,本署必將落實執行力,絕不寬貸,以切實保障社會大眾生命安全,維護法治社會之公平與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