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隨著115年公職人員選舉登記截止,各候選人參選資格亦公開由公眾檢視,9月中旬臺北市第二選區之市議員吳姓候選人因在媒體評論內湖區某里長候選人參選資格,於9月8日晚間吳姓候選人競選總部行政人員接到不明男子來電,要求助理向候選人轉達不要再出現類似新聞及留下威脅人身安全之言語。
因威脅訊息造成恐懼,候選人接到後旋向內湖分局報案提告恐嚇。警方審酌案情為妨害候選人關於選舉議題之意見表達,立刻陳報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完成證據蒐集後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在宜蘭縣查緝犯嫌到案,查扣犯罪工具手機1具,現場並無遂行危害安全相關物證。
據犯嫌供述係因自己在媒體聽到候選人評論時情緒不佳,一時氣憤下遂撥打電話表達自己感受,經警方制止不會再犯。全案調查後依恐嚇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妨害競選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呼籲遇有選舉不同意見請理性和平表達,激進之不法行為必定追究法辦。
原始新聞來源 恐嚇市議員候選人 搜索查緝犯嫌到案 臺灣郵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