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台北警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115年9月8日7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有3人於上址發生糾紛,遂立即上前查處,並通報支援警力到場協處。
警方到場時,發現李姓男子正手持辣椒槍,員警立即上前將其壓制並奪下辣椒槍,另將林姓男子及許姓男子帶返派出所釐清。經查係林、許2人酒後在現場交談,因音量較大,李男行經時誤認遭2人叫囂,雙方因而發生口角,李男遂持辣椒槍朝林、許2人發射,經林、許2人均提出告訴,全案詢後依涉犯傷害及妨害自由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中山分局呼籲,民眾飲酒後應避免與他人發生衝突,遇有糾紛應保持理性,切勿持械或以暴力方式解決,以免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