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一名林姓女子(60年次)日前向警方報案,表示機車停放在住家附近已10多天未騎乘,近日準備外出時卻遍尋不著愛車,擔心遭人竊取,焦急向警方求助。
中市警一分局民權派出所於115年08月10日19時30分許接獲報案,林女稱機車停放於西區忠明南路附近,已10多天未使用,外出辦事時,發現機車不見。巡佐林融靖、警員曾子軒及實習生賀宇到場後,先詳細詢問最後一次騎乘及停放地點,並依其描述陪同沿線尋找;員警同時觀察周邊停車環境,研判林女可能因停放時間較久導致記憶出現落差。就在員警陪同轉過五權七街的街角時,眼尖的員警發現一輛外觀相符的機車停在五權七街187號的騎樓,經核對車牌後確認正是其愛車,距離原先尋找位置僅有90公尺。
林女見到失而復得的愛車,終於放下心中大石,直呼自己因久未騎車,加上停車位置與印象有所出入,對於警方耐心陪同尋找深表感謝。直呼員警真是『鷹眼』,轉個彎就找到了。

第一分局呼籲,民眾若長時間未使用車輛,建議可利用手機拍照記錄停放位置,或利用地圖定位功能標記停車地點;若仍無法尋獲,可撥打110,向警方求助,警方將積極提供必要協助,保障民眾財產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