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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可能停另一條路!」台中婦人堅稱機車遭竊 結局超烏龍

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文正派出所警員李皇逸、蔡宜軒於115年8月20日20時許接獲民眾報案,65歲陳姓婦人焦急表示愛車疑似遭竊,員警火速到場了解,經耐心查找,最後竟在附近另一條街找到機車,原來是婦人探視住院父親時心事重重,一時忘記愛車停放位置,鬧出一場「機車失竊」烏龍。
經員警了解,陳姓婦人當日下午4時許騎乘普通重型機車前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探視住院中的父親,停妥機車後便匆忙前往探視,因心中掛念父親,未特別留意愛車停放位置,直到晚間探視時間結束準備離開,才發現記憶中停車的五順街上找不到愛車,還沿街來回找了3遍,仍遍尋不著,只好報警求助。

員警到場後,陳女非常肯定地描述愛車停放位置,甚至看到監視器畫面中有一名騎士的背影,堅稱「那個人不是我」;對於員警研判可能只是忘記停車位置,也堅持表示「我不可能把機車停到另一條路!」為釐清情況,員警確認陳女的機車鑰匙仍在身上,且無其他備用鑰匙,加上現場周邊道路及街景相似,研判愛車遭竊的可能性不高,隨即分頭沿五順街、五義街一帶徒步搜尋。經員警耐心尋找,最終在五義街上發現曾女的機車,陳女看到愛車當下終於放下心中大石,才恍然發現自己真的「忘記停在哪裡」,並向警方連聲道謝,巧合的是,就在員警找到機車後,天空隨即下起雨來,讓這場虛驚一場的「尋車記」也在雨中圓滿落幕。
第二分局提醒,民眾前往醫院、商圈或大型場所時,若停車位置不熟悉,建議停妥愛車後順手拍下周遭街景或明顯地標,也可利用手機定位、地圖標記或定位工具記錄停車位置,避免離開時「記憶跟愛車一起迷路」。若真的找不到愛車,也不要慌張,可先冷靜回想行車路線及停車位置,必要時請警方協助確認,共同守護民眾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