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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零售批發公平貿易規則進入公眾諮詢 擬禁入場費與自有品牌偏袒 8月31日截止

泰國零售批發公平貿易規則進入公眾諮詢 擬禁入場費與自有品牌偏袒 8月31日截止

少數大型集團主導的泰國零售與批發市場,迎來20項擬議中的新規則。泰國貿易競爭委員會(TCCT)針對零售與批發貿易擬定公平貿易規範,公眾諮詢從2026年7月31日進行到8月31日,規則仍在草案階段、尚未生效。Bangkok Post署名記者Kuakul Mornkum的報導整理了提案背景與條文重點。

箭頭指向通路收費:泰國零售20項新規要禁什麼

20項措施對準的是供應商長期負擔的通路成本。草案禁止向製造商與經銷商收取入場費,但留了例外:過去365天未在超過25%分店銷售的新品,不在此限。實地考察費、招待費、市場研究費、貨架陳列費、店面翻新費一併禁止,收費換取更有利的商品陳列位置也不行,草案另要求訂定公平的商品陳列與分類指引。合約面,批發商與零售商須簽訂書面合約並保留特定期間,條款要明確、避免隱藏或複雜條件、易於理解。措施也包括依業者規模(如營收)訂定負責任商業行為指引。換言之,從進場、陳列到合約,供應商與通路往來的收費名目幾乎被逐一點名,這是供應商最有感的改變。自有品牌不是被禁的對象,被禁的是零售商對自有品牌產品的自我偏袒,以及濫用供應商的商業機密——產品價格、成本、配方、促銷活動——替自家產品取得優勢。提案背景寫得直白:泰國零售與批發市場高度集中、由少數大型集團主導,部分業者經營手法可能未充分考量公平貿易、誠信與社會責任,恐影響製造商與經銷商。

諮詢8月31日截止 泰國零售供應商的上架成本可能改寫

時程部分,公眾諮詢由貿易競爭委員會辦公室透過TCCT網站辦理,8月31日截止;TCCT上月已成立專責小組委員會,制定批發零售領域的指引與行動計畫。TCCT副主席暨代理主席Sudharma Yoonaidharma在7月初說明,委員會不只關注競爭,也會考量企業社會責任,大型批發零售業者進入社區若不優先考量社區利益,可能衝擊在地商家。對泰國零售供應鏈上的消費品供應商,包括以自有品牌供貨泰國現代通路的台資廠商,這套規則若落實,上架成本結構可能被改寫:入場費與陳列費若退場,新品進場的現金門檻降低;但25%分店銷售的例外條款也代表,通路對新品的收費空間沒有完全鎖死。上架成本一旦改寫,供應商與通路的議價空間也會跟著移動;這場諮詢的結果,將決定泰國現代通路的遊戲規則往哪邊傾。規則仍處在公眾諮詢階段,最終版本與生效時程仍待確認,一切以委員會公告為準;對泰國零售供應商,草案能不能照原樣落地,比條文本身更要先看清楚。TCCT官方網站是這場公眾諮詢的主辦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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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索引新聞 INDEX News
原文連結:https://news.org.tw/th-tcct-fair-trade-retail-rules-20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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