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IWC」名錶竟只賣新臺幣2,600元!鄭姓犯嫌於FB社團,販售IWC、勞力士、愛彼等各式名錶,竟然只要幾千塊,經警方購買蒐證確認所售皆為仿冒手錶,進而至鄭嫌住處搜索,在其頂樓蓄水池內查扣逾百支仿冒手錶,全案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以違反商標法第97條起訴在案。

名錶售價往往動輒數十萬元,臺中港務警察總隊於網路巡查時,發現鄭嫌利用臉書低價販售IWC名錶,僅售新臺幣2,600元,警方察覺有異,鑑定後確認為仿冒商品,進一步清查發現鄭嫌另販售「愛彼」、「勞力士、「香奈兒」等多款知名品牌手錶,遂循線深入追查,經長期蒐證後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鄭嫌住處搜索,現場雖未發現仿冒手錶,卻發現大量手錶空盒及包裝紙箱,比對鄭嫌於網路張貼大量販售貼文,與現場實體手錶數量顯不相當,經突破犯嫌心防,終坦承為躲避查緝,刻意將頂樓蓄水池抽乾,將仿冒手錶及電腦主機等設備藏匿其中,形同打造隱密的仿冒品小型工作室,警方獲悉後旋即進入蓄水池搜索,查扣逾百支仿冒手錶,侵權市值高達新臺幣9千餘萬元,充分展現警方縝密蒐證、鍥而不捨的辦案精神。

臺中港務警察總隊也在此呼籲,民眾網路購物時切勿因價格低廉而貪圖便宜,對於明顯低於市場行情之知名品牌商品,更應提高警覺,勿購買來源不明、價格異常之商品,以免誤購仿冒品,不僅可能造成自身財產損失,更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助長仿冒商品流通,惟有消費者提高警覺、禁絕仿冒商品市場消費,才能有效根絕不法業者生存空間,維護智慧財產權與交易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