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為減輕老舊社區共用部分修繕的負擔,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持續推動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執行計畫,本計畫採兩階段方式受理申請,第一階段已於今年6月受理完畢,第二階段申請將於9月開放受理,針對民國92年以前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且已完成管理組織報備之社區提供補助,單一社區最高補助達138萬元。補助範圍涵蓋公共消防滅火器材、公共通道溝渠設施、公共環境清潔衛生及其他經核定與公共安全或政策相關設施等之維護修繕,另外為協助改善公共區域逃生動線障礙,本年度新增住家外開門扇與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迴轉半徑相交之門扇拆除項目補助。
建管處表示,今年度受理時間為9月1日至9月30日,對象為92年12月31日以前領得使用執照、並已完成管理組織報備之社區,且自114年11月1日以後完成修繕項目皆可提出申請。
建管處虞積學處長提醒,同一社區每兩年限申請一次,籲請符合資格社區把握期限送件。詳細計畫及申請表可至建管處官網(首頁 > 業務專區 > 公寓大廈科 > 共用部分修繕補助)查詢下載,或撥打1999市民服務專線轉分機8388洽詢。
資訊來源:台北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