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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地檢署召開「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小組」會議 落實刑事執行政策、強化執行與督導機制

報新聞/編輯部

為落實易服社會勞動制度,確保社會勞動人執行勞務之品質與成效,本署於115年8月19日上午10時召開「115年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小組會議」,由檢察長林映姿主持,邀集觀護人室及政風室、總務科、文書科、執行科等相關單位主管共同參與,針對社會勞動執行業務進行檢視與討論。
林檢察長表示,社會勞動制度不僅是刑事執行的一環,更具有教育、矯治及社會公益的多重意義,尤其短期自由刑以社會勞動代之,更具有教育刑之意義。本署115年1月至7月短期自由刑案件中,毒酒駕案件推動易服社會勞動比率達21.5%,另非毒酒駕案件達10.4%,均高於全國平均,可見觀護人室執行社會勞動具有相當成效,應持續深化,以具體落實刑事執行政策。


本次會議針對社會勞動制度執行現況、業務推動及未來精進方向進行交流討論,透過協調合作,持續精進督導及管理措施,營造安全具教化意義之勞動環境,期能兼顧執行成效與管理,讓社會勞動人確實從服務中反思自身行為,逐步回歸正常社會生活,以減少再犯。
苗栗地檢署將持續與各社會勞動執行機關(構)保持良好合作關係,善用社會勞動制度的正向力量,讓「一份勞務、一次改變」,不僅使社會勞動人有機會彌補過錯,也將服務社區的力量落實於社會,發揮司法與社會共同守護地方的正面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