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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駕零容忍!屏東警方公布累犯依法公開 強化路檢阻斷事故風險

報新聞/編輯部

毒駕嚴重影響駕駛人反應、判斷及車輛操控能力,一旦上路,極易對不特定用路人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造成重大危害。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自115年5月24日起配合警政署推動「全國毒駕掃蕩專案」,針對轄內重要道路、易肇事路段及高風險時段,持續規劃路檢、巡邏與攔查勤務,展現打擊毒駕零容忍決心。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統計,115年迄今已查獲毒駕案件574件,其中申請羈押獲准件數為23件,顯示警方透過唾液快篩、熱點部署及線上巡邏攔查,已有效提升第一線即時辨識與查緝能量。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等相關規定,毒(酒)駕行為人將面臨罰鍰、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車輛移置保管等處分;符合10年內二次累犯及拒測累犯等要件者,監理機關並得依法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本局於115年8月12日依據屏東監理站依法公開資料,彙整毒(酒)駕累犯照片及全名,作為交通安全宣導與新聞發布依據,提醒民眾勿以身試法。
面對毒(酒)駕危害,屏東警方將持續滾動分析查緝資料、事故熱點及高風險時段,結合路檢勤務、巡邏攔查、唾液快篩及科技輔助工具,強化毒(酒)駕防制能量,將危險阻斷於事故發生之前;同時針對吸毒、毒(酒)駕及累犯行為依法嚴辦,絕不姑息。

局長甘炎民提醒,毒品危害身心健康與社會秩序,毒(酒)駕更會將無辜用路人置於重大風險。警方將持續嚴懲吸毒及毒(酒)駕行為,並對毒(酒)駕累犯配合監理機關依法公告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呼籲民眾遠離毒品、拒絕毒(酒)駕,切勿將車輛交由有涉毒(酒)風險者使用;若發現疑似吸毒、毒(酒)駕或其他危害道路安全情形,請立即通報警方,共同守護屏東鄉親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