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三灣分駐所於115年8月9日12時許獲報,稱三灣鄉臺3線96.5K處發生交通事故,警方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查處。
經警方初步調查,林男(93年次)駕駛自小客車搭載傅男(92年次),沿臺3線往頭份市區方向行駛,行經事故地點疑似車輛打滑自撞路旁燈桿基座,傅男送醫後不治,林男目前受傷昏迷中,本案肇事原因刻正釐清中。頭份分局分局長郭譯隆呼籲,用路人行車時應隨時注意道路及天候狀況,尤其行經彎道、濕滑或路況不佳路段時,務必降低車速、保持安全距離,避免急踩煞車或急轉方向盤,以防車輛失控發生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