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一名12歲施姓男童暑假期間在家使用手機瀏覽抖音時,看見有人刊登「高價收購SIM卡」訊息,聲稱只要提供手機門號並寄出SIM卡,即可獲得新臺幣3,000元報酬。男童誤以為是賺取零用錢的好機會,便依照對方指示前往超商準備寄送SIM卡,惟因不熟悉操作流程向店員求助,機警店員察覺情況有異,立即通報警察到場協助,成功阻止男童落入詐騙陷阱。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巡佐蔡明佳、警員蔡幸恩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轄內超商報案,指稱有民眾疑似遭遇詐騙。員警到場後發現施姓男童正依照網友指示操作寄件程序;經查看手機對話內容,確認對方以收購SIM卡為由,企圖利用未成年人作為人頭門號。由於男童年紀尚小,對於相關法律責任及潛在風險並不了解,員警除勸阻其寄送SIM卡外,也耐心說明詐騙集團常見話術及手法。考量男童獨自外出,員警主動陪同其返家,並向家屬詳細說明事件經過及相關防詐觀念,提醒家長暑假期間應留意子女使用網路及社群平台情形,避免遭不法分子利用,家屬對於店員的機警反應及員警即時協助深表感謝。
第四分局表示,暑假期間青少年接觸網路時間增加,詐騙集團常透過抖音、Instagram、臉書等社群平台,以「輕鬆賺錢」、「高價收購SIM卡」、「出租帳戶賺外快」等訊息吸引青少年上鉤。呼籲民眾切勿將個人SIM卡、金融帳戶或提款卡交付他人使用,以免成為犯罪工具;若發現可疑訊息,可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電話查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