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花蓮縣警察局於7月19日發布之新聞稿聲明,針對花蓮分局處理花蓮豐年節活動現場案件,說明內容部分文字表述,經再次檢視相關資料後,認為用語尚可更為精確並將就新聞稿撰擬及審核流程持續精進,強化新聞資料用語之周延性與精準度,以完整、客觀呈現案件處理經過,並避免造成社會大眾誤解。
當日現場執勤員警接獲民眾及主辦單位反映,指稱有人蒙面於人群出入口攜帶刀械,引發民眾不安。基於維護活動現場秩序與保障民眾安全之職責,警方依法採取必要處置。然而在二度盤查過程中,當事人皆拒絕身分查驗,基於當事人蒙面攜刀往會場人群方向移動,為維護公眾安全,員警遂趨前將其圍圍,帶往派出所查證身分。
花蓮警分局未來將持續秉持依法行政、審慎執法及公開透明原則,精進各項勤務及新聞發布品質,爭取社會各界理解與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