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花蓮縣政府昨天晚上在縣府體育館旁廣場,舉辦聯合豐年節活動,現場有政府官員、各國貴賓及觀賞民眾逾1萬人在場。花蓮警分局負責現場安全維護工作。昨晚9時許,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原民處發現且有場民眾反映有蒙面不明身分民眾攜帶刀械在人群出入處發表言論,隨即報請會場維安之花蓮分局協助處置。警方隨即到場警戒,俟該名男子發言結束後上前處置,惟該名蒙面民眾不配合警方盤查,隨即攜帶刀械衝向人群。
警方為維護會場群眾及該民眾安全,立即將該民眾圈圍並帶往鄰近派出所查處,經調查後,扣留證物刀械,即讓該民眾於晚上12時許自行離開派出所,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花蓮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
警方為維護現場民眾安全,即時採取強制作為,符合比例原則,並無不當。另將持續加強各公共場所安全維護工作,確保民眾安全,對於任何不法行為,將依法嚴查辦理,絕不寬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