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於115年7月18日下午4時許接獲報案,台61線快速公路北上快車道109公里處發生一起聯結車交通事故,警消人員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理。
經警方初步了解,47年次許姓男子駕駛聯結車沿台61線北上行駛,行經事故地點時,疑因車輛左前輪突然爆胎,導致車輛失控偏移自撞中央分隔島,造成聯結車子車載運的落石散落至南下快車道,並波及由68年次黃姓男子駕駛、沿南下車道行駛的車輛。本起事故造成許姓駕駛胸、腹部輕傷,黃姓駕駛則有太陽穴擦挫傷。雙方駕駛酒測值均為0mg/L,已排除酒後駕車情形,詳細肇事原因仍待相關單位進一步調查釐清。

竹南分局提醒,用路人行車前應落實車輛安全檢查,尤其大型車輛更應定期檢查輪胎胎壓、胎紋及車輛各項機件狀況。行駛途中如發現車輛有異常情形,應立即減速並將車輛停放至安全處所處理,以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