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新北市政府今年持續辦理退休煤礦工慰問金發放作業。凡於101年7月31日前設籍新北市滿1年以上,並曾從事煤礦工作且具勞保投保紀錄的65歲(原住民族55歲)以上的市民,皆可提出申請。
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7月31日止,經審核符合請領資格者,可獲得慰問金新臺幣2,000元。為減輕長輩奔波不便,首次申請者也可就近請里長或區公所協助辦理。
已申請並通過資格審核的退休煤礦工,勞工局會主動查核戶籍資料,若仍設籍本市者將直接撥款,無須重新申請。特別提醒申請者,提供存摺影本時,請勿使用年金、低收入戶救助或其他依法不得扣押之專戶存摺。
首次申請者請填妥申請表,並檢附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及領據,郵寄至「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7樓 勞工局勞工組織科」,或就近向各區公所送件辦理。相關申請表單可至「新北勞動雲」網站下載。如有疑問請電洽(02)2960-3456分機6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