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為貫徹政府反毒及防制毒駕政策,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配合自115年5月24日起實施之「115年全國同步強化查緝毒駕及斷源緝毒專案」,並自115年5月25日至5月31日同步啟動為期7天「自辦取締毒(酒)駕大執法」專案勤務,全面動員警力執行路檢盤查、巡邏攔查及溯源查緝等勤務,展現強勢執法決心與掃蕩犯罪能量。
專案期間針對易涉毒、易酒駕及治安熱點區域加強部署警力,並結合高密度路檢勤務全面攔查可疑人車,強化「毒駕」及「酒駕」取締作為,防止不法分子危害公共安全。經統計,專案期間第二分局共查獲毒駕案件2件2人、毒品案件3件3人、酒駕案件3件3人、一般刑案3件3人,另查獲通緝犯5人,展現警方打擊犯罪及維護治安之具體成果。
其中,第二分局於115年5月25日20時15分許,在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上執行「取締毒(酒)駕」專案勤務時,針對行經路檢點之一部自小客車進行盤查,員警察覺車內散發濃厚消毒酒精氣味,形同「此地無銀三百兩」,進一步目視查察,發現駕駛座扶手處有可疑物品,經駕駛人自行打開受檢,當場查獲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等證物,復於現場經同意依法執行唾液快篩程序後當場逮捕,並製單舉發及移置車輛保管。
經查,該駕駛人係下班途中行經路檢點,未料正巧遇上第二分局同步執行查緝毒駕大執法,形同「直接開進臨檢關卡」而落網,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並持續向上溯源追查毒品來源。
毒品犯罪與毒駕行為往往衍生暴力、竊盜及交通事故等治安問題,對社會危害甚鉅。第二分局呼籲,「毒駕」及「酒駕」均屬重大危害公共安全行為,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害人害己。警方將持續以高強度執法作為,全面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與良好交通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