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斗坪派出所巡佐吳順富,於115年5月17日9時許執行國中會考安全維護勤務,發現一輛停放於校門口前之自小客車處於熄火狀態,惟車頭燈仍未關閉,恐有消耗電力情事,立即協請值班同仁通知車主,惟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直至上午11時許,楊姓駕駛(37年次)返回現場欲駕車離去時,發現車輛因電力耗盡無法發動,由於當時考試即將結束,現場將出現大量考生家長,若拋錨車輛持續停放於校門口,恐影響交通動線及接送秩序,警方立即聯繫同仁攜帶接電引線到場,協助車將輛接電後順利重新發動並及時駛離現場,楊姓駕駛對警方熱心協助深表感謝。
頭份分局分局長郭譯隆表示,警方除維護考場周邊交通與安全外,也秉持「同理心」積極為民服務,遇有民眾需要協助情形,均會適時伸出援手,讓民眾感受到警察溫暖與用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