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於115年4月28日凌晨0時許,一名鄒姓男子於個人社群平台發布疑似恐嚇國家元首之言論,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接獲刑事警察局通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同步啟動網路偵查機制,鎖定鄒男發文IP位置,並火速在南屯區文昌街一帶查獲鄒男到案。
經查,鄒男疑似與家人發生爭吵後,負氣搭乘火車前往臺中散心,期間因情緒不佳,遂以個人臉書帳號發布多則偏激言論,甚至揚言要對國家元首不利,藉此發洩心中不滿。由於其持續散布不法言論內容具體明確且具危害性,員警依法予以逮捕,並查扣其犯案手機,訊後全案依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移送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並經法院裁定羈押獲准。

第四分局表示,網路並非法外之地,對於任何涉及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之不法行為,警察均秉持「即時掌握、迅速處置」原則依法嚴辦,並呼籲民眾切勿因一時情緒失控,在網路上發表危害他人或社會安全之言論,以免觸法。

